防雷:盘后5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2月02日 21:40:41 中财网
【21:26 英诺激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和比例:
减持 原因减持 方式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数量 (万股)占个人 持股 总数比例
资金 需求集中 竞价股权激励授予、集 中竞价买入1.4725%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1
公司当前总股本为152,852,78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53,100股,此处扣除回购后总股本为量进行相应调整。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6月1日)。

3.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4.该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06 钧崴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及比例: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6月3日;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珠海晟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及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两者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如股份锁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长于本承诺,本企业同意对上述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执行。

2、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①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②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当发行人或本企业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时,本企业将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③本企业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股份期限和数量的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届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④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全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三)其他说明
珠海晟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1:06 海思科:关于部分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
郝聪梅,系5%以上股东郑伟之配偶;
杨飞,系5%以上股东范秀莲之女。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票来源:郝聪梅拟减持股份,系其2015年从新余天禾
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杨飞拟减持股份,系其2015年从范秀莲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范秀莲及新余天
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公司首发限售股。

4、减持数量及方式:郝聪梅、杨飞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9%。

2
其中,郝聪梅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杨飞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1%。

若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主体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所做出的承诺如下: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
从事或者参与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和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和活动;不参与或从事与和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如果股份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
围,而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股份公司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对于股份公司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股份公司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3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及在我们权利所及范围内,公司与我们或我们控股、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
行,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的批准程序。我们承诺并确保我们控股、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王俊民、范秀莲、郑伟于2025年3月2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减持主体的上述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
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被质押及冻结的情
形。


【20:31 灵鸽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大族创 投不高于 2,095,7122%集中竞 价减持 公告 披露 之日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企业经 营发展 需要
    起30 个交 易日 后3个 月内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招股说明书》,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自灵鸽科技股票在北交所上市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灵鸽科技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灵鸽科技回购本企业的该部分股份。若因灵鸽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灵鸽科技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2)拟在 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本企业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不会减持所持有的灵鸽科技股份: (1)灵鸽科技或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 个月的;
(2)本企业因违反北交所业务规则,被北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通过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本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4、本企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6、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灵鸽科技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灵鸽科技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灵鸽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灵鸽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08:57 芯原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时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兴橙投资方”)合计持有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4,459,511股,占公司总股本(525,915,273股)的6.5523%。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兴橙投资方发送的《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兴橙投资方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25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1.9490%。

上述减持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嘉兴时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为兴橙投资方主体,与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股 5%以上
持股数量18,700,910股
持股比例3.555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8,700,910股
股东名称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为兴橙投资方主体,与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股 5%以上
持股数量15,665,422股
持股比例2.978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5,665,422股
股东名称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为兴橙投资方主体,与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股 5%以上
持股数量93,179股
持股比例0.017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93,17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 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因
第 一 组嘉兴时兴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8,700,9103.5559%均为陈晓飞间接控制 的企业
 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5,665,4222.9787%均为陈晓飞间接控制 的企业
 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93,1790.0177%均为陈晓飞间接控制 的企业
2
 合计34,459,5116.5523%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 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嘉兴时兴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2,986,4920.568%2025/8/28~ 2025/8/28105.21-105.212025/8/23
嘉兴海橙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2,506,8860.477%2025/8/28~ 2025/8/28105.21-105.212025/8/23
共青城文 兴投资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13,6860.003%2025/8/28~ 2025/8/28105.21-105.212025/8/23
嘉兴时兴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2,836,0000.5393%2025/12/23~ 2026/1/16121.17-187.502025/12/2
嘉兴海橙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2,401,4000.4567%2025/12/23~ 2026/1/16121.17-188.002025/12/2
共青城文 兴投资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13,3000.0025%2025/12/29~ 2025/12/30140.00-142.242025/12/2
注:表格中减持比例计算方式为股东减持股份数量除以减持期间内的公司总股本。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嘉兴时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5,560,000 不超过: 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057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3


减持期间2026年3月4日~2026年6月3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66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886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66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3月4日~2026年6月3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5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3月4日~2026年6月3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兴橙投资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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