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力勤资源(02245):补充公告 有关合营公司之关连交易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Lygend Resources & Technology Co., Ltd. 寧波力勤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245) 補充公告 有關合?公司之關連交易 言 茲提述(i)寧波力勤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的公告,內容有關訂立BJL股東協議;(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股東會通函,內容有關(其中括)審議及批准BBS股東協議;及(i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的表決結果公告(統稱「該等公告」)。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具有該等公告所界定的相同涵義。 繼該等公告後,董事會謹此就訂立BJL股東協議及相關上市規則的涵義提供額外資料:(i) 有關BJL股東協議業務範圍及股權架構的補充資料 根據BJL股東協議,BJL的業務範圍及目標與BBS的業務範圍及目標相同,即於奧比島建設及?運年處理1,340,000公噸HPAL冶煉礦渣的HPAL冶煉礦渣處理廠,以及一間礦渣庫及其他配套設施(「該項目」)。 BMS對BJL的初始投資379美元旨在符合印度尼西亞稅務法律及法規規定的資格標準,以及印度尼西亞《公司法》要求印度尼西亞公司須至少擁有兩名股東的規定。 訂立BJL股東協議旨在符合印度尼西亞相關稅收優惠的當地法規要求,倘獲授予,將顯著提升該項目的整體盈利能力,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長期利益。 根據印度尼西亞現行適用的稅務法律及法規,待符合若干資格標準後及基於預期投資規模,於指定先導產業作出新投資的企業納稅人可自開始商業生產日期享有十個財政年度的全額企業所得稅豁免,並於首個十年稅收優惠期結束後的兩個後續財政年度獲得額外50%的企業所得稅減免。 (iii) 有關上市規則的涵義的補充資料 BBS股東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先前已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獲批准(括BBS股東的初始出資505,000,000美元)。本公司根據BJL股東協議的額外現金流出為379美元,該款項將僅由BMS出資。 因此,BJL股東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但最高適用百分比率低於0.1%,符合上市規則第14A.76(1)條規定的最低豁免水平界線。因此,BJL股東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獲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年度審核、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該等公告所載全部其他資料維持不變,並就所有目的而言繼續有效,本公告乃對該等公告作出補充,應與該等公告一併閱讀。 承董事會命 寧波力勤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蔡建勇 中國,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蔡建勇先生、費鳳女士、蔡建威先生及王凌先生;非執行董事為Lawrence LUA Gek Pong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何萬篷博士、張爭萍女士及王緝憲博士;職工代表董事為余衛軍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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