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李宁(02331):须予披露交易 理财产品认购事项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I NING COMPANY LIMITED 李李李李 寧寧寧寧 有有有有 限限限限 公公公公 司司司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股股股份份份份代代代代號號號號::::2331((((港港港港幣幣幣幣櫃櫃櫃櫃台台台台))))及及及及 82331((((人人人人民民民民幣幣幣幣櫃櫃櫃櫃台台台台)))) 須須須須予予予予披披披披露露露露交交交交易易易易 理理理理財財財財產產產產品品品品認認認認購購購購事事事事項項項項 理理理理財財財財產產產產品品品品認認認認購購購購事事事事項項項項 董事會宣佈,(i)於 2026 年 1 月 18 日,李寧(中國)(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認 購金額為人民幣 7 億元之廣發銀行結構性存款;(ii)於 2026 年 1 月 19 日,李寧(北京) (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2.6 億元之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 (iii)於 2026 年 1 月 19 日,李寧(北京)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2.4 億元之中國銀行結構性 存款 II;(iv)於 2026 年 1 月 21 日,上海李寧(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認購金額 為人民幣 5 億元之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II;及(v)於 2026 年 1 月 26 日,李寧童裝(本 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2 億元之招商銀行結構性存款。 上上上上市市市市規規規規則則則則項項項項下下下下之之之之涵涵涵涵義義義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首次認購事項、第二次認購事項、第三次認購事項、第四次認 購事項及第五次認購事項(按單獨基準計算)各自並不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然 而,由於首次認購事項、第二次認購事項、第三次認購事項、第四次認購事項及第五次 認購事項均於 12 個月內進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該等認購事項必須作為一系 列交易合併計算。由於該等認購事項之最高適用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但低 於 25%,故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該等認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並須 遵守有關申報及公告之規定。 該該等等認認購購事事項項 該該等等認認購購事事項項 董事會宣佈,(i)於 2026 年 1 月 18 日,李寧(中國)(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7 億元之廣發銀行結構性存款;(ii)於 2026 年 1 月 19 日,李寧(北京)(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2.6 億元之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iii)於 2026 年 1 月 19 日,李寧(北京)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2.4 億元之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幣 5 億元之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II;及(v)於 2026 年 1 月 26 日,李寧童裝(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2 億元之招商銀行結構性存款。 該等認購事項之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a) 首首首首次次次次認認認認購購購購事事事事項項項項
(b) 第第第第二二二二次次次次認認認認購購購購事事事事項項項項
(c) 第第第第三三三三次次次次認認認認購購購購事事事事項項項項
(d) 第第四四次次認認購購事事項項 第第四四次次認認購購事事項項
(e) 第第第第五五五五次次次次認認認認購購購購事事事事項項項項
進進進進行行行行該該該該等等等等認認認認購購購購事事事事項項項項之之之之理理理理由由由由及及及及裨裨裨裨益益益益 進行該等認購事項之資金為本集團毋須即時用作營運或資本開支用途之內部資金。該等認購事項被視為本集團庫務管理之一部分,藉以改善其閒置資金之動用情況及帶來更高資本回報。此外,本公司於購買理財產品及決定各自的認購金額時,已全面考慮其對日常營運及資本開支之資金需要。該等認購事項將不會影響本公司之日常資金需求。 董事會(包括其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該等認購事項各自的條款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並屬公平合理。該等認購事項符合本集團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有有有有關關關關李李李李寧寧寧寧((((中中中中國國國國))))、、、、李李李李寧寧寧寧((((北北北北京京京京))))、、、、上上上上海海海海李李李李寧寧寧寧、、、、李李李李寧寧寧寧童童童童裝裝裝裝及及及及本本本本集集集集團團團團之之之之資資資資料料料料 李寧(中國)、李寧(北京)、上海李寧及李寧童裝均為於中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本集團為中國領先的體育品牌企業之一,主要提供以李寧品牌為主的專業及休閒運動鞋、服裝、器材和配件等運動產品。 有有有有關關關關該該該該等等等等銀銀銀銀行行行行之之之之資資資資料料料料 廣發銀行為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持牌銀行,從事(其中包括)提供企業及零售銀行服務、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及理財業務。 中國銀行為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持牌銀行,從事(其中包括)提供企業及零售銀行服務、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及理財業務。 招商銀行為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持牌銀行,從事(其中包括)提供企業及零售銀行服務、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及理財業務。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該等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上上上上市市市市規規規規則則則則項項項項下下下下之之之之涵涵涵涵義義義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首次認購事項、第二次認購事項、第三次認購事項、第四次認購事項及第五次認購事項(按單獨基準計算)各自並不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然而,由於首次認購事項、第二次認購事項、第三次認購事項、第四次認購事項及第五次認購事項均於12個月內進行,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該等認購事項必須作為一系列交易合併計算。由於該等認購事項之最高適用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故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該等認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有關申報及公告之規定。 釋釋釋釋義義義義 在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該等銀行」 指 廣發銀行、中國銀行及招商銀行之統稱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中國銀行」 指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 之持牌銀行 「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 指 李寧(北京)於 2026 年 1 月 19 日以人民幣 2.6億元向中國銀行認購以人民幣計值之理財產品 「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I」 指 李寧(北京)於 2026 年 1 月 19 日以人民幣 2.4億元向中國銀行認購以人民幣計值之理財產品 「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II」 指 上海李寧於 2026 年 1 月 21 日以人民幣 5 億元向中國銀行認購以人民幣計值之理財產品 「廣發銀行」 指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 之持牌銀行 「廣發銀行結構性存款」 指 李寧(中國)於 2026 年 1 月 18 日以人民幣 7 億元向廣發銀行認購以人民幣計值之理財產品 「招商銀行」 指 招商銀行,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持牌銀行 「招商銀行結構性存款」 指 李寧童裝於 2026 年 1 月 26 日以人民幣 2 億元向招商銀行認購以人民幣計值之理財產品 「本公司」 指 李 寧 有 限 公 司 ,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司,其股份在聯交所主板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首次認購事項」 指 認購廣發銀行結構性存款 「第五次認購事項」 指 認購招商銀行結構性存款 「第四次認購事項」 指 認購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II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 指 獨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關連人士,且與彼等概無關連之人士 「李寧(北京)」 指 李寧體育(北京)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李寧(中國)」 指 李寧(中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李寧童裝」 指 李寧體育童裝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 指 中國之法定貨幣人民幣 「第二次認購事項」 指 認購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 「上海李寧」 指 上海李寧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該等認購事項」 指 首次認購事項、第二次認購事項、第三次認購事項、第四次認購事項及第五次認購事項之統稱 「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第三次認購事項」 指 認購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I 「理財產品」 指 廣發銀行結構性存款、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I、中國銀行結構性存款 III 及招商 銀行結構性存款之統稱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李李李李寧寧寧寧有有有有限限限限公公公公司司司司 執行主席兼聯席行政總裁 李李李李寧寧寧寧 香港,2026 年 1 月 26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李寧先生、高坂武史先生和李麒麟先生;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顧福身先生、王亞非女士、陳振彬博士和王雅娟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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