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东来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15,348股。前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1,204,78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前述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1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前述股份。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9 航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航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日及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8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2%,回购成交最低价格为57.50元/股,成交最高价格为57.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75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9 金花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花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累计回购股份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4%);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累计回购股份17,807,582股(占公司总股本4.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号)。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号),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7,465,40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号),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1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上述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3 (三)其他风险 公司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减持计划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9 神马电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马电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7月29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7)、《关于以集中竞1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977,424股,占公司总股本431,684,575股的比例为1.8480%,成交最低价为28.36元/股,成交最高价为31.9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36,666,368.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9 东宏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宏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7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在进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9 广汇物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汇物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 全部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 个月,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4 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14,77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 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 /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84,985,43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9 同济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同济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15,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68%)。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5年10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415,52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068%)回购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2026年1月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29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2%,减持均价14.09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还剩4,120,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95%。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要求,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以及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2026年1月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29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2%,减持均价14.09元/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3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减持计划的要求。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9 中通客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通客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34)。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1日起,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95 元/股(含)。因实施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自2025年11月12日 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4.9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 币14.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2025 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25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1.39%,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2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8,980,647.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9 钛能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钛能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不低于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98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20日登载至《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273,9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2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6,597,546.6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登载至《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061,9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880%,最高成交价为5.09元/股,最低成交价4.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2,1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9 绿发电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绿发电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184.28万元至9,276.42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3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9月16日-2026年9月15日)。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13.3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27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2)、《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35,653股,占公司总股本2,066,602,352股的0.32%,最高成交价8.46元/股,最低成交价8.25元/股,成交总金额55,411,536.2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13.27元/股。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案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深市) 2 【20:29 九安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安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资金,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3.5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回购方案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11,229,9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2%,最高成交价为41.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59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51,950,498.7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9 顺发恒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发恒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25,000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和2025年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10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最高成交价为3.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56.8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9 利欧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利欧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35,4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4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2%,成交最高价为5.64元/股,成交最低价为5.64元/股,成交均价为5.64元/股,成交金额为236,880,000元。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9 中兴通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兴通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0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9 京基智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基智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29 亚普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亚普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4.36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之需,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4.36元/股先后调整为24.01元/股、23.96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分别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8日、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和《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37.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5%,购买的最高价为23.93元/股、最低价为16.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15,4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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