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8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9:45:22 中财网
【19:44 英诺激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公司当前总股本为152,151,93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53,100股。此处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红粹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44,876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14,900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9,976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5.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三、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红粹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一、自发行人3/4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合伙企业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且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合伙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减持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9:44 博实股份: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2020年9月之前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含公司分派、转增王永洁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338%),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75%),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8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363%)。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4月20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蔡志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19:19 西菱动力: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及资本公积转增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6,061,737股,占本公司占本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2.00%。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19:19 强瑞技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 例
强瑞科技大宗交易2025年11月6 日-2025年12 月17日75.462,061,2001.99%
强瑞科技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1月7 日-2025年12 月22日88.40638,0380.62%
强瑞投资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1月7 日-2025年12 月22日88.58300,0000.29%
尹高斌-----
刘刚-----
合计2,999,2382.9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 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
强瑞科技持有股份37,332,73536.0934,633,49733.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332,73536.0934,633,49733.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尹高斌持有股份9,235,6248.939,235,6248.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08,9072.232,308,9072.23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 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6,926,7176.706,926,7176.70
刘刚持有股份7,362,8487.127,362,8487.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40,7121.781,840,712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5,522,1365.345,522,1365.34
强瑞投资持有股份2,735,4762.642,435,4762.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35,4762.642,435,476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56,666,68354.7853,667,44551.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4,217,83042.7541,218,59239.84 
有限售条件股份12,448,85312.0412,448,85312.04 
注1:股东强瑞科技、强瑞投资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注2:表格中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18:59 海希通讯: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价格 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李迎680,0000.4848%集中 竞价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北交所上 市前取得 (含权益 分派转增 股)自身资 金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8:54 海看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朴华惠新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60%。

朴华惠新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创业投资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朴华惠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保持不变。


【18:14 金埔园林:关于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服务整体发展战略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苏高新计划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78,813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三个月内(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7.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苏高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18:14 新铝时代: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国同红马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5、本次拟减持数量和比例: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3,581,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国同红马为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期限已超过60个月,公司在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之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则。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满足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价格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已调整为17.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减持主体:平行一号、平行二号、大壹三号、龙门一号、大一资管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5、本次拟减持数量和比例: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3,581,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致行动人平行一号、平行二号、大壹三号、龙门一号、大一资管具体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1)平行一号持股681,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40%。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327,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77%;平行一号为创投基金,投资期限已超过60个月,公司在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之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则。

(2)平行二号持股681,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40%。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327,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77%;平行二号为创投基金,投资期限已超过60个月,公司在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之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则。

(3)大壹三号持股1,156,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42%。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555,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64%;大壹三号为创投基金,投资期限已超过60个月,公司在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之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则。

(4)龙门一号持股4,221,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48%。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2,028,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01%;龙门一号为创投基金,投资期限已超过60个月,公司在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之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则。

(5)大一资管持股712,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56%。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342,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81%;大一资管为上述龙门一号、大壹三号、平行一号三只创投基金的管理人,投资期限已超过60个月。大一资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满足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价格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已调整为17.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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