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001208):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吴根红、 江源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三竹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35%股权,并拟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各项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 件,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 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七)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 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三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 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 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 经营性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三)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 效应。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特此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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