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68862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12月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 议案一: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议案三: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9 2026 ..................10 议案四:关于预计 年度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五: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3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在投票栏中,填写投票数;采用累积投票时,每一股东持有的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额乘以应选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者分别投给几个董事候选人。每一董事候选人应单独计票;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所选举的所有董事,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表决票数;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表决票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表决票数,则该选票无效,反之为有效选票。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5 12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年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华丰科技会议室(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介绍会议议程并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北京德皓国际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2025年度审计费用98万元(含税),较公司2024年度增加1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议案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调整董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人数由7名调整为9名。 基于上述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有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本议案共有十一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表决: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3.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3.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和修订后的上述制度。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议案四: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预计将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信贷、票据贴现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本年年初至10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3 ()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买方信贷、贸易融资等)。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为2013年8月23日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财务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严格按照与财务公司签署合同约定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6年度,公司预计将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信贷、票据贴现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涉及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通过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财务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其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12 29 年 月 日 议案五: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许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许健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许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许健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许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由7名调整为9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佳丽女士、顾尚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共有两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 5.01 关于选举王佳丽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顾尚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候选人简历及其他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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