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600186):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时间:2025年12月16日 22:45:14 中财网
原标题:莲花控股: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99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紫星”)与EⅫ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经双方确认,EⅫ公司向莲花紫星提供4,000块加速卡产品及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亿元。

? 风险提示:
1、根据合同约定,本合同第一期货款为合同总金额的60%,公司已支付第一期货款1.2亿元,截至目前产品尚未交付。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若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存在大额预付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签订相关算力租赁合同,此次采购产品能否实现对外租赁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莲花紫星若取消订单、中止履行或拒收货物,需向EⅫ公司支付相当于订单金额30%的违约金。但是EⅫ公司若未按本合同及订单约定交付产品,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交付产品金额的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莲花紫星已与EⅫ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经双方确认,EⅫ公司向莲花紫星提供4,000块加速卡产品及服务,采购单价为人民币5万元,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EⅫ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
3、主营业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产品销售。

4、与公司的关系:E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5、EⅫ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EⅫ公司
(一)合同标的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有关内容为:

产品名称单位采购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加速卡4,00050,000.00200,000,000.00
(二)结算和支付方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2.2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在订单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总金额的60%作为第一期货款。甲方可以在订单约定的日期分批次提货,甲方应在乙方每一批产品交货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支付该批次产品总金额40%的货款,剩余60%用第一期货款冲抵。乙方在甲方签收各批次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对应该批次货物金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订单的,乙方不退还该订单下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货款。

(三)违约责任
3.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违约方应根据本第十一条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因违约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实际损失。

3.2不论本合同是否另有约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取消订单、中止履行或拒收货物。如果甲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订单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损失、已投入生产成本、仓储费用及预期利润损失等。

3.3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的,应向乙方赔偿对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甲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获得收益的,应向乙方支付与所获得收益相同金额的违约金。如对乙方造成实际损失高于甲方获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乙方实际损失做出赔偿。

3.4因一方履约不当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3.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及订单金额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支付款项金额的5%。当所欠款项逾期30天仍未完全支付,乙方有权取消交付该订单下发生逾期付款批次的产品,甲方已支付的第一期货款不予退还,订单中尚未执行的部分不再执行。

3.6乙方未按本合同及订单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5%。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化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公平自愿、平等互利为基础,具体以实际签订的购买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双方最终商定的具体交易价格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购买的4,000块加速卡产品及服务用于开展公司控股孙公司莲花紫星的智算业务,将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以及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一)根据合同约定,本合同第一期货款为合同总金额的60%,公司已支付第一期货款1.2亿元,截至目前产品尚未交付。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若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存在大额预付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签订相关算力租赁合同,此次采购产品能否实现对外租赁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莲花紫星若取消订单、中止履行或拒收货物,需向EⅫ公司支付相当于订单金额30%的违约金。但是EⅫ公司若未按本合同及订单约定交付产品,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交付产品金额的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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