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正利控股(03728):2025中期报告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 夏愨道16號 遠東金融中心17樓 主要往來銀行 渣打銀行(香)有限公司 香 德輔道中4–4A號 香上海豐銀行有限公司 香 皇后大道中1號 豐總行大廈 富邦銀行(香)有限公司 香 德輔道中38號 富邦銀行大廈 交通銀行(香)有限公司 香 中環 畢打街20號 公司網站 www.chingleeholdings.com (此網站資料並不構成本報告的一部份) 股份代號 3728 致謝 本人欲藉此機會代表董事會,對全體客戶、股東及業務夥伴的不懈關懷與支持致以誠摯的謝意。本人亦謹此感謝我們的全體僱員多年來對公司的奉獻與忠誠。 承董事會命 主席 吳彩華 香,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董事會欣然公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財務業績,並同時公佈二零二四年同期未經審核的比較數據,載列如下: 未經審核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收入 3 791,855 573,152 收入成本 (756,094) (533,779) 毛利 35,761 39,373 其他收入及收益或虧損淨額 4 1,603 1,201 行政及其他經?開支 (30,228) (29,470) 融資成本 (3,725) (6,161) 分佔聯?公司之業績 44 (135) 除所得稅前利潤 3,455 4,808 所得稅 5 (566) (1,043) 期內利潤及全面收入總額 2,889 3,765 每股盈利 -基本及攤薄(仙) 7 0.29 0.37 於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附註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非流動負債 長期服務金撥備 9 999 1,017 租賃負債 794 476 非流動負債總額 1,793 1,493 資產淨值 139,570 136,681 資本及儲備 股本 10,130 10,130 儲備 129,440 126,551 權益總額 139,570 136,681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經?活動產生╱(所用)現金淨額 15,021 (20,248) 投資活動(所用)╱產生現金淨額 (1,876) 25,233 融資活動產生現金淨額 1,767 15,916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淨額 14,912 20,901 期初之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50,111 43,006 期末之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65,023 63,907 2.2 會計政策及披露變動 於本期間,本集團已就本期間的財務資料首次應用下列由香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本。 香會計準則第21號及香財務報告 缺乏可兌換性 準則第1號(修訂本) 採納該等香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本對本集團未經審核簡明中期財務報表並無重大財務影。 3. 收入及分部資料 收入指本集團向外部客戶提供服務的已收及應收款項的公平值扣減折扣。 具體而言,根據香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本集團可呈報及經?分部如下:(i) 底層結構建築工程服務-拆除及臨時圍墻、場地平整及地基工程(ii) 上蓋建築工程服務-開發及再開發教育、住宅及商業樓宇 (iii) RMAA工程服務-翻修、裝修工程、翻新工程、修復工程及外牆工程(iv) 出租服務-物業租賃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底層結構建築工程服務 13 – 上蓋建築工程服務 767,947 573,084 RMAA工程服務 23,787 68 出租服務 108 – 791,855 573,152 6. 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派付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7. 每股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之每股基本盈利乃以下列數據為基準計算: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盈利 用作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利潤) 2,889 3,765 股份數目 用作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1,013,000,000 1,013,000,000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由於並無發行在外之潛在攤薄普通股,故每股攤薄盈利金額與每股基本盈利金額相同。 9.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於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應付貿易款項 247,323 257,181 應付保質金 91,012 77,094 其他應付款項、應計費用及已收按金 17,829 20,119 長期服務金撥備 999 1,017 357,163 355,411 減:非流動負債項下的長期服務金撥備 (999) (1,017) 356,164 354,394 按發票日期計算之應付貿易款項於截至報告期末之賬齡分析如下: 於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30日內 204,632 182,670 31至60日 17,119 21,105 61至90日 12,206 27,512 超過90日 13,366 25,894 247,323 257,181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85,280,000元的應付保質金(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71,141,000元)預期將於報告期末後十二個月後結算。 財務回顧 收入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錄得收入約791.9百萬元,較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573.2百萬元增加約218.7百萬元或38.2%。總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就已達完成階段之項目確認更多收入,推動上蓋建築工程服務增加約194.9百萬元。 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39.4百萬元減少約3.6百萬元或9.2%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35.8百萬元。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整體毛利率減少至約4.5%,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則約為6.9%。毛利及毛利率下降乃主要由於指定分成本按比例上升以及就工程缺陷產生額外成本。 其他收入及收益或虧損淨額 其他收入及收益或虧損淨額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1.2百萬元增加約0.4百萬元或33.5%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1.6百萬元。有關增加乃主要由於行業協會提供有關建築工程的資助增加約0.8百萬元。 行政及其他經?開支 行政及其他經?開支主要括僱員福利開支(括薪金、津貼、其他福利及定額供款退休計劃供款)、法律及專業費用、業務發展成本、捐款、折舊及其他。本集團的行政及其他經?開支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29.5百萬元增加約0.8百萬元或2.6%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30.2百萬元。有關增加乃主要由於薪金(括董事薪酬)增加約1.0百萬元。 庫務政策 本集團已對其庫務政策採取審慎的財務管理方針,故在整個六個月內維持穩健的流動資金狀況。即期銀行借款之利息主要以浮動利率為基準,而銀行借款以元計值,因此,並無重大外幣匯率波動之風險。 集團資產押記 賬面值約為165.5百萬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約84.7百萬元)的資產被質押作為本集團銀行融資的抵押品。 外匯風險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面臨外匯風險。 資本架構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為10,130,000元,其已發行普通股數目為1,013,000,000股,每股面值0.01元。 承擔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並無重大資本承擔。 重大投資及資本資產之未來計劃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涉及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的其他計劃。 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並無有關附屬公司及聯?公司的重大投資、重大收購及出售。 或有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有負債(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無)。 權益披露 A.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之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彼等被當作或視為擁有之權益或淡倉),或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存置之登記冊之權益及淡倉,或根據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如下: 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股份之好倉 佔本公司 股權的 概約百分比 董事╱ 持有普通股 購股權權益 (%) 主要行政人員姓名 數量 (附註2) 總額 (附註3) 執行董事 吳彩華(「吳先生」) 726,800,000 10,000,000 736,800,000 72.73%(附註1) 林嘉暉 – 3,000,000 3,000,000 0.30% 非執行董事 湯顯森 – 1,000,000 1,000,000 0.10% 獨立非執行董事 韋永康 – 1,000,000 1,000,000 0.10% 周錦榮 – 1,000,000 1,000,000 0.10% 附註1 JT Glory Limited由吳先生全資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吳先生被視為於JT Glory Limited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擁有權益。 附註2 張女士為吳先生之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張女士被視為於吳先生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擁有權益。 附註3 該等權益指根據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採納的購股權計劃授予董事可認購股份的購股權權益。 附註4 該等百分比乃根據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的已發行股份總數(即1,013,000,000股)計算。 於本公司股份之淡倉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概無除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以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記錄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存置之登記冊之淡倉。 競爭業務及利益衝突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據董事所知,概無本公司董事或控股股東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則)擁有與本集團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或權益,任何該等人士與本集團之間並無亦不可能存在任何其他利益衝突。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證券。 購股權計劃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採納一項購股權計劃。本集團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根據購股權計劃宣佈向選定僱員及董事授出共32,500,000份購股權。已授出購股權的行使價為每股0.40元。概無購股權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被行使或沒收。 (A) 購股權計劃的目的 購股權計劃旨在使本公司可向合資格人士授出購股權,作為彼等對本集團所作貢獻的獎勵或回報。 (B) 參與 董事會可酌情邀請任何合資格人士認購購股權。 (C) 根據購股權計劃可供發行的股份總數 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購股權涉及的股份數目上限合共不得超出於上市日期全部已發行股份的10%(即合共100,000,000股股份,相當於本報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10%)。 (D) 各參與之配額上限 截至授出日期止任何12個月期間內,因根據購股權計劃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授予各參與的購股權(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的購股權)獲行使而發行及將予發行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的1%。進一步授出任何超過此項限制的購股權須獲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批准。 (I) 計劃的餘下年期 約2年(於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屆滿)。 本集團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根據購股權計劃宣佈向選定僱員及董事授出共 32,500,000份購股權。已授出購股權的行使價為每股0.40元。概無購股權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被行使或沒收。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根據購股權計劃的購股權詳情如下:於 二零二五年 於 九月三十日 佔本公司 二零二五年 尚未行使購 已發行 購股權的 四月一日 於期內 於期內 於期內 於期內 股權所涉及 股份的姓名 授出日期 可行使期間 行使價 尚未行使 授出 行使 註銷 失效 的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吳彩華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每股0.40元 10,000,000 – – – – 10,000,000 0.99% 二十一日 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 日 林嘉暉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每股0.40元 3,000,000 – – – – 3,000,000 0.30%二十一日 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 日 韋永康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每股0.40元 1,000,000 – – – – 1,000,000 0.10%二十一日 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 日 湯顯森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每股0.40元 1,000,000 – – – – 1,000,000 0.10%二十一日 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 日 周錦榮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每股0.40元 1,000,000 – – – – 1,000,000 0.10%二十一日 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 日 張玉嫦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每股0.40元 2,500,000 – – – – 2,500,000 0.25%二十一日 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 日 其他高級管理層及僱員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每股0.40元 5,000,000 – – – – 5,000,000 0.49% 二十一日 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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