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海通恒信(01905):关於「24恒信G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7:16:19 中财网
原标题:海通恒信:关於「24恒信G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何責任。

海通恆信國際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Unitrust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05
(股份代號: )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海通恆信國際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13.10B
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條而作出。

(http://www.sse.com.cn/) 24 G1
茲載列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刊登的關於「 恆信 」票面
利率調整和投資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海通恆信國際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毛宇星
中國,上海
2025 12 16
年 月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為毛宇星先生;執行董事為周劍麗女士;非執行董事為張信軍先生、 鄭歡女士、呂彤先生、吳淑琨先生及張少華先生;職工董事為吳健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姚峰先生、 曾慶生先生、胡一威先生及嚴立新先生。

债券代码: 240474.SH 债券简称:24恒信 G1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4恒信G1”票面利
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利率调整:根据《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预计将本期债券 2026年 1月 15日至 2028年 1月 14日的票面利率下调至2.00%,调整后的起息日为 2026年 1月 15日。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5年 12月 17日至 2025年 12月 23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 1月 15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4恒信 G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9、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4恒信 G1
3、债券代码:240474.SH
4、发行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4年,附债券存续期的第 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03%。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4年 1月 15日至 2028年 1月 14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计息期限自 2024年 1月 15日至 2026年 1月 14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月 15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240474.SH
2、债券简称:24恒信 G1
3、回售登记期:2025年 12月 17日至 2025年 12月 23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年 12月 17日至 2025年 12月 23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6年 1月 15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三、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年(2024年 1月 15日至 2026年 1月 14日)票面利率为 3.0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年末,发行人选择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下调幅度为 103bp,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2.00%,并在存续期的后2年(2026年 1月 15日至 2028年 1月 14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回售资金。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
联系人:陈怡、柏怡雯
联系电话:021-61355306、021-61355349
2、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甲1号院3号楼17层
联系人:柳少翔
联系电话:1352251217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号
联系人:曹伊楠
联系电话:021-6860625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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