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300558):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5-09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9:15-9:25 9:30-11:30 13:00-15:00 日 、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55号,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行政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长丁列明先生、董事丁师哲先生和范建勋先生已回避议案1.0表决;独立董事黄欣琪女士和肖佳佳女士已回避议案4.0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第四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等。 3、特别提示及说明 (1)提案1.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丁列明先生、丁师哲先生、范建勋先生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提案3.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提案5.00(包含5.01-5.03)、7.00(包含7.01-7.0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为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有累积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提案编码100为总议案,对提100 案 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2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55号,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11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灵犀、沈剑豪 联系电话:0571-89265665 传真:0571-89265665 联系邮箱:betta0107@bettapharma.com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 附件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贝达药业股份有限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贝达药业股份有限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如下:
□可以 □不可以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会股东登记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58,投票简称:贝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 7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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