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000688):延期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21:11:10 中财网
原标题:国城矿业: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5-126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会议延期后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
2、股权登记日(不变):2025年12月17日
3、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等21项相关议案。

4、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15)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15)。

因统筹会议安排等相关工作需要,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将原定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5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董事会于同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等21项相关议案增加至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1月8日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国城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6.18%的股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提高股东大会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对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8)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7)
 本次交易基本方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交易对方与交易标的非累积投票提案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非累积投票提案
 交易的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非累积投票提案
 过渡期损益安排非累积投票提案
 业绩承诺及补偿非累积投票提案
 决议有效期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与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城先生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与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城先生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与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城先生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8.00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修订稿)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1.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2.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提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3.0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4.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5.00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6.00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 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7.0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8.00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提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9.00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 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 备考审阅报告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1.00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 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2.0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 施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 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提案内容披露的具体情况
提案1.00和2.00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00、4.00、6.00-9.00、11.00-23.00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5.00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00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1月8日、2025年12月6日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3)提案1.00、2.01、2.02、3.00-2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00-23.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9: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6层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人:杨广琦
联系电话:010-50955668
传 真:010-57090070
电子邮箱:investor@gcky0688.com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7、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8、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9、《关于增加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10、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688”,投票简称为“国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本单位) 作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提案数:(8)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提案   
2.04关于修订《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的提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提案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提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提案   
2.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   
3.00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提案   
4.00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提案数:(7)   
4.01本次交易基本方案   
4.02交易对方与交易标的   
4.03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4.04交易的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   
4.05过渡期损益安排   
4.06业绩承诺及补偿   
4.07决议有效期   
5.00关于公司与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城先生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提案   
6.00关于公司与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城先生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提案   
7.00关于公司与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城先生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 提案   
8.00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提案   
9.00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提案   
10.00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修订稿)的提案   
11.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提案   
12.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提 案   
13.0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提案   
14.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提案   
15.00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的提案   
16.00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 提案   
17.0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提案   
18.00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提 案   
19.00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 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提案   
20.0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 备考审阅报告的提案   
21.00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 提案   
22.0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 施的提案   
2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 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提案   
委托人(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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