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嘉泽新能: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投资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项目
●投资标的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 工联产项目(以下简称“绿氢醇项目”) ●投资金额:上述绿氢醇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55,660.38万元(最 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三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 航油化工联产项目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 1、技术与运营风险:公司初次涉足该领域,技术整合以及项目 达成生产目标需要较传统化工行业更长的生产磨合期。 2、市场与价格风险:目前,绿醇系列产品成本高于传统燃料, 其经济性取决于国际碳减排进程和国内政策支持力度,市场需求和价格存在波动风险。 3、原料收储风险:生物质原料供应量受气候、市场需求等多种 因素影响。项目所属区域生物质资源虽然储量丰富,但仍存在连续多年稳定供应的不确定性。 4、政策风险:国内外绿色燃料认证标准及补贴政策的变化可能 对项目收益产生影响。 5、安全风险:项目涉及化工领域,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具 有一定安全风险。 6、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项 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或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等不确定性风险。 7、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 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 8、本次投资规划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 日召开了三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项目的议案》。现2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三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 航油化工联产项目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投建项目的名称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 航油化工联产项目,本项目以非粮生物质秸秆、玉米芯为原料生产 30万吨级/年绿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建设 单位:公司下属公司黑龙江嘉益荣源。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公司的下属公司黑龙江嘉益荣源,未来将视 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对黑龙江嘉益荣源进行增资。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已完成前期可行性研究,可研报告已在当地有关部门完成项 目备案。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取得控制性详细规划、成片开发方案、勘测定界、地形图测量、详细勘察、净空评估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正在推进安全预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病危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工作,后续将根据建设计划逐步实施。 公司计划近期全面启动工程手续申报、土地出让、详细设计、长 周期设备采购等各项工作,计划于2026年5月开始土建施工,计划 于2027年10月完成全部土建及设备安装工作,进入调试运行阶段, 并计划于2027年底启动生产。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市场定位 项目旨在把握全球能源绿色转型机遇,以绿色甲醇和绿色乙醇为 核心产品,定位于绿色能源与绿色化工原料市场,满足航运、航空、化工等行业对清洁能源和低碳原料日益增长的需求。 5 (2)项目可行性分析 项目的建设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具体如下: ①行业需求持续增长,市场空间广阔 全球能源绿色转型趋势明确,绿色甲醇和绿色乙醇作为实现深度 脱碳的重要载体,在多个领域展现出广阔前景。在航运领域,绿色甲醇和绿色乙醇是实现国际海事组织(IMO)及欧盟海运燃料减排目标的 重要解决方案;在航空领域,绿色甲醇和绿色乙醇可分别通过工艺合 成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为航空业碳减排提供有力支撑;在化工领 域,绿色甲醇可替代石化基甲醇,绿色乙醇可作为化学基础原料转化为绿色塑料等产品,为相关产业提供绿色化发展路径。随着国家“双 碳”战略的深入推进及国际碳价机制的完善,绿色甲醇和绿色乙醇的市场需求将迎来快速增长,市场空间广阔。 ②项目技术工艺成熟,资源保障充分 项目采用生物质秸秆、玉米芯等作为原料,通过成熟的酶解发酵 及气化合成工艺生产绿色乙醇和绿色甲醇。虽二者相结合属于创新应用,但是甲醇合成与乙醇合成技术均为成熟工艺,两者的结合还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节能,具有更好的经济性。公司计划与国内、国际领先的技术提供商合作,并已与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达成技术支撑协议,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项目选址黑龙江省粮食作物主产区,当地秸秆资源丰富,可为项目提供充足的原料保障。 ③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望获得政策支持 项目高度契合国家“双碳”战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属于国 家重点鼓励类产业,在项目审批、原材料收储运、产品销售、碳交易等方面有望获得政策支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6 综上所述,项目市场定位明确,契合能源革命发展方向,在技术、 资源、政策等方面具备实施条件,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3)进入新领域存在的壁垒? ①人员与技术壁垒:绿醇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作为新进入者缺少 绿色乙醇/绿色甲醇核心专业技术团队和项目运营经验。 对策:通过全国范围内人才招聘和内部优秀人员的选拔,公司已 组建了一支拥有丰富经验的技术管理团队。并计划与具有充足行业经验的行业领先咨询单位、科研单位、建设单位及运维团队合作,快速构建生产、运维、研发能力。 ?②管理与运营壁垒:从现有业务跨入绿色化工领域,在安全生 产、供应链管理、国际认证等方面存在高标准的管理挑战。 对策:绿色化工运营团队核心人员均来自于生物制造、化工及绿 色能源领域,具有长期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全员通过深入学习建立梯队,选拔优秀骨干力量充实人才队伍,并引入行业资深管理机构,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管理体系。同时与多家国际知名认证机构合作,自项目规划阶段起全面参与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③资金壁垒:项目投资巨大,且建设周期较长。 对策:已制订详尽的资金筹措计划,包括自有资金和向金融机构 融资等。 ?(4)市场前景 全球能源绿色转型趋势明确,我国政府针对可再生资源的应用也 做出了庄严承诺并设定目标与支持政策。绿醇及其深加工的各类产品,作为实现深度脱碳的重要载体,在可持续航运、可持续航空和绿色化7 工领域需求将迎来大幅增长。预计未来十年全球市场存在巨大缺口,前景广阔。 ?(5)主要风险因素 技术与运营风险:公司初次涉足该领域,技术整合以及项目达成 生产目标需要较传统化工行业更长的生产磨合期。 市场与价格风险:目前,绿醇系列产品成本高于传统燃料,其经 济性取决于国际碳减排进程和国内政策支持力度,市场需求和价格存在波动风险。 原料收储风险:生物质原料供应量受气候、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 影响。项目所属区域生物质资源虽然储量丰富,但仍存在连续多年稳定供应的不确定性。 政策风险:国内外绿色燃料认证标准及补贴政策的变化可能对项 目收益产生影响。 安全风险:项目涉及化工领域,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具有一 定安全风险。 ?结论:尽管面临上述壁垒与风险,但公司经充分论证、分析后 认为,该项目市场定位明确,契合能源革命的发展方向,与公司当前业务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同时拥有较好的成本控制预期与产业前景。 公司具备通过合作与创新突破初期壁垒的能力,此项目长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较为显著,投资可行性较高。 (三)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向金融机构融资等,公司将 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三、项目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8 合同主要内容(非全文)如下: 甲方:鸡西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嘉益荣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鸡西市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绿色甲醇45万吨/年、绿色乙醇15万吨/年、绿色航煤10万吨/年。其中:一期项目计划2025-2027年投资建设,达到24万吨/年绿色甲醇、8万吨/年绿色乙醇或5万吨绿色航煤产能规模;二期项目视一期项目经营状况、产品市场开拓情况适时投资建设。 (三)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位于鸡东化工园区东部。 (四)项目投资 本项目一期投资估算约40亿元人民币(以实际完成投资为准),二期项目投资视一期项目乙方经营状况、工艺迭代、市场变化情况另行确定。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将本项目列入《鸡西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黑龙江省重点项目,为本项目所需的投建、经营要素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2.鉴于秸秆资源做为本项目主原料,是本项目投建营中的前置否决要素,甲方须责成辖区内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各自行政区所辖乡镇组织所属耕地配合本项目项目公司招标的秸秆打包单位进占地收储秸秆。受秸秆产出规模限制,在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内,甲方不再组织招商新建以秸秆为主原料的商业项目,不再组织其他秸秆收储企业、单位进地收集。 3.围绕本项目投建营,组织成立本项目建设市级工作推进专班,并指派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本项目包联单位。具体负责协助乙方依法依规解决项目筹9 备、建设、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限制性、障碍性问题并推进项目建设。协助乙方依法合规及时完成本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能评安评环评等各种审批、核准、政策争取工作,并领办代办相关手续;协调金融机构为本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协助乙方开展项目设计收资工作;协调乙方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农场、乡镇村屯的关系,确保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和社会稳定,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经营。 4.全力配合乙方通过ISCC认证体系绿色认证。 5.负责协调黑龙江省发改委核准本项目自备生物质发电厂,供应本项目所需的绿色电力、绿色蒸汽,为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不超欧盟标准提供支持。 6.负责协调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审批本项目铁路专用线,并协助为本项目产品外运争取铁路运力指标和最优惠铁路运价。 7.负责按10万千瓦/3亿元的产业项目投资强度为本项目争取风电预安排建设规模,并协助办理选址预审、征地、核准、接入等手续。本项目开工后,按省发改委风电建设规模配置程序,为乙方先行争取30万千瓦风电建设规模;其余建设规模按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强度计算确定,待甲方适宜风电开发的土地资源可利用后即予优先配置。 8.积极支持乙方享受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有关本项目投资建设的招商引资和产业优惠政策,依规享受职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 为乙方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9.有权对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进度、环保设施、安全设施、施工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运输安全、污染物排放、危化品储运等方面进行检查、推进,确保本项目如期、安全的建成投产、生产经营。 10.甲方承诺不因政府换届或人员更迭而影响本合同履行。 11.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须具有符合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所必需的投资经营范围、资金储备、核心工艺知识产权和化工产业运营能力及相应的人力资源,根据本项目投资建设需要及本合同约定在鸡西市出资设立本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履行在10 鸡西市依法纳税、合法用工义务。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组建本项目投资建设工作团队,在甲方协助下迅速开展选址、工艺设计、总承包方或关键设备供应商选聘、征地等开工建设前置工作。 3.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用地、节能、水保、地灾、压矿、环评、林地、消防、安评、施工许可等各种项目建设审批手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甲方协助下开展风电项目选址、可研、核准、征拆、设计,相关前置建设手续办理、风机设备订购、开工建设等工作。 5.在EPC招标时须择优选择设计、施工能力强的技术、工程单位以利加快本项目建设。在甲方协助下,2025年12月1日前办理完成所有开工前置手续办理;力争2027年4月实现8万吨绿色乙醇装置试运行;力争2027年12月31日实现24万吨绿色甲醇装置试运行。 6.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标准组织项目施工建设和化工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并严格履行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备案。 7.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省各项法律法规和鸡西市地方法规。全面落实劳动用工制度,严格履行用工备案手续,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定期体检等权益。经营期间优先雇用本地劳动力,积极解决困难群体就业。 8.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自愿主动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鸡西市本地出产的设备、原材料;确需域外采购时,需协调供应商在鸡西市注册销售公司,实现本地纳税。 9.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工作完成固投、产值、外资、外贸等经济指标入统工作。按时足额缴纳税金。 10.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特别约定 11 (一)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在鸡西市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并在碳排放指标交易等方面提供支持。乙方作为投资主体享有碳排放权交易收益权,同等条件下有义务优先保障甲方辖区范围内碳排放指标需求,并取得合法收益。 (二)甲方负责在项目环评报审前,明确区域污染物削减来源,协调来源单位提供满足项目需求且可供使用的削减排放量,由来源单位落实削减措施责任,并纳入项目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如乙方需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超出鸡西市现有总量指标,由甲方指导协助乙方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三)甲方协助乙方构建秸秆收储运供应链,以规模化秸秆收储运实操来搭建组织结构、优化收储程序、探索储存方式、构建全供应链、确定价格合理区间。 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无法足量、保质在鸡西市辖区内保障秸秆供应,双方共同寻求、制定可操秸秆收集区域、方案,跨市域解决。 (四)甲方需在本项目有效期内提供秸秆永久、临时存储场地选址,甲方责成鸡东县政府协同乙方共同制定秸秆场地建设标准、方案,并由鸡东县政府组织场地建设。鸡东县政府负责落实本项目厂界15公里半径内、面积不小于60万平方米的永久堆场用地,并负担堆场及附属设施建设费用;鸡东县政府还需在项目厂界2公里半径内,为本项目落实面积不小于35万平方米冬季临时堆场,并承担相关土地流转、堆场建设等费用。为保证临时堆场春播耕种,乙方须精准制定临时堆场储存计划,确保每年3月1日前将临时堆场存储的秸秆消耗完结,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倒运、存储和贻误农时等损失。 (五)甲方负责提供优良营商环境,确保项目公司及开展的合法业务不受非法侵害。项目所形成的全部财产均由本项目项目公司所有,项目公司在项目经营期内依法获取本项目合法经营收益。 第六章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 因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共同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2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落实本项目所必需的建设条件,负责建设地、征拆,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协调各方关系等投资建设条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建设运营无法进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出资、注册、设计、建设、运营等责任、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连续超过三年,乙方须无条件放弃甲方为本项目组织的秸秆资源。 (二)不可抗力 本项目如因地震、台风、干旱、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于3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根据事故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或部分解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不能落实或影响本项目建设时,双方协商处理。 (三)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项目建设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七章 其他 (一)项目承继 本项目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变;乙方的权利义务由项目公司承继并继续履行,但乙方需做为本项目投资主体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最终履行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商定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20年。 13 合同期满,如双方仍有合作意愿和条件,可另行签订投资合同。 (四)合同数量 本合同书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人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四、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项目投资积极响应了国家双碳战略的号召,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作为公司打通新能源产业链、拓宽应用场景、增加新业绩增长点的首个绿色化工项目,项目的建设不仅标志着公司在绿色化工领域迈出关键一步,更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公司绿色化工业务板块的整体布局和加速发展。本项目的投资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该项目如能按计划顺利达产,预计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对公司绿色化工业务板块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未来利润的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将根据整体规划与建设进度,分阶段、分期进行投 资建设,未来项目的投资建设或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综合权衡项目具体情况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在保证公司财务状况合理的情况下,科学规划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 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或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等14 不确定性风险。 (二)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 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 (三)本次投资规划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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