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影医疗(688271):联影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时间:2025年12月13日 21:31:04 中财网
原标题:联影医疗:联影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271 证券简称: 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对“下一代产品研发项目”“高端医疗影像设备产业化基金项目”延期,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98,8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4,158,460.6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23,841,539.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68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联影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联影医疗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下一代产品研发项目616,792.14466,235.09
2营销服务网络项目73,506.3157,972.88
3高端医疗影像设备产业化基金项目312,560.30312,560.30
4信息化提升项目45,158.9135,615.88
5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200,000.00
合计1,248,017.661,072,384.15 
注:上述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 100%,系因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影医疗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基于部分研发项目周期较长,根据项目整体预算及当前投入进度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对“下一代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基于“高端医疗影像设备产业化基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施工难度较大等原因导致进度有所延后,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对“高端医疗影像设备产业化基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调整前预计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预计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
下一代产品研发项目2026年4月2027年4月
高端医疗影像设备产业化基金项目2026年1月2027年1月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同意“下一代产品研发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6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高端医疗影像设备产业化基金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6年1月延长至2027年1月,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联影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原项目实施条件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安排,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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