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003028):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13日 21:21:08 中财网
原标题:振邦智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相关制度的 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7)
2.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5.01关于选举陈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5.02关于选举陈玮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5.03关于选举唐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6.01关于选举阎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6.02关于选举梁华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6.03关于选举王泽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2、议案1.00、2.01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5、提案6需累积投票、逐项表决,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5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提案6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通过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并于参会时携带原件入场。

4、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12月25日17:00。

5、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层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层联系人:夏群波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邮政编码:518132
7、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住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3028,投票简称:振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选举票数  
5.01关于选举陈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陈玮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5.03关于选举唐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选举票数  
6.01关于选举阎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6.02关于选举梁华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6.03关于选举王泽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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