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000685):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6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鉴于上述调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修订后《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再适用。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继续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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