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8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二六年度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44亿元,各授信主体可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确定授信主体、选择银行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时所使用的具体品种、金额及期限等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公司全权签署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签署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六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0亿元,各抵质押主体可在总抵质押额度范围内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在总抵质押额度内自行确定抵质押主体、金融机构、金额及期限等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六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在二〇二六年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融资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5亿元,且融资利息不超过折合人民币5亿元。融资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业务和信托贷款等。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在前述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融资方式、融资机构、融资额度、利息及期限等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在日常经营中会产生临时性的资金沉淀,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意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授权期限内委托理财的投出及相应项目处置等具体事宜的实施,授权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若单笔委托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度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缓释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与非关联方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0亿元人民币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6年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与关联方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若单笔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办理黄金租赁业务并配套远期定向黄金购买合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占用保证金任意时点不超过等值5,0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额度,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若单笔黄金租赁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业务终止时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开展日常交易业务。公司预计二〇二六年度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5亿元,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进行调剂使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将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开展存款、贷款等综合业务。公司预计二〇二六年度与厦门国际银行开展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商票贴现、进口信用证及项下押汇/代付、进口押汇/代付、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等业务),任意时点使用授信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5亿元;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等业务),任意时点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5亿元。 实际融资、存款等业务申请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厦门国际银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签署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源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至(三)、(五)至(十一)项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九次会议审核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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