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8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二〇二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开展日常交易业务。公司预计二〇二六年度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5亿元,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进行调剂使用。 国贸控股持有公司39.9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与其开展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该事项提交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4名,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注册资本:165,99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08月31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9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永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449.15亿元,净资产1,047.07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4,765.04亿元,净利润0.47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835.86亿元,净资产1,069.91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076.17亿元,净利润0.99亿元。 股权结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国贸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国贸控股持有公司39.9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与其开展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等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设置付款条件,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各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公司尚未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因国贸控股下属的部分公司为面向市场的销售终端,销售、采购商品是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商业行为;租赁、接受劳务主要为租赁仓储、委托物流及物业管理等;上述交易可为公司业务服务,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的主业发展。 2、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同类商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或者根据要求进行招投标,交易价格确定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公司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从而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此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对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受大宗贸易行业特点所致,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市场情况的需要有所调整。该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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