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600153):建发股份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公告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8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债券代码:241016 债券简称:24建发Y2 债券代码:241137 债券简称:24建发Y3 债券代码:241265 债券简称:24建发Y4 债券代码:241266 债券简称:24建发Y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关联董事(林茂先生、许晓曦先生、叶衍榴女士、邹少荣先生和程东方先生)已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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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 成立日期:1981年1月1日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3层 类型: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注册资本:100亿元 经营范围: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25年9月末,建发集团的资产总额为9,741.60亿元,净资产为 2,658.27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5,062.75亿元,净利润为13.0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建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1日 住所:沐川县沐溪镇城北路518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玉 注册资本:28,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竹浆、木浆等纸浆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仅限分支机构);原材料林营造;木材、竹片原料收购;出口本公司生产的纸浆制品;进口本公司生产、科研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末,永丰浆纸的资产总额为52.79亿元,净资产为19.19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79亿元,净利润为0.5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方: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码头”)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7日 住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港兴一路6号三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俊杰 注册资本:35,5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贸易经纪等。 截至2025年9月末,现代码头的资产总额为7.43亿元,净资产为4.49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2亿元,净利润为0.2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发集团持有本公司46.7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建发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永丰浆纸40%股份,永丰浆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在永丰浆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永丰浆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均存在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这些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长期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将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且公司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因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额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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