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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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13日 16:35:5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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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建龙微纳: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
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
建龙转债
洛阳
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河南中证开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民权县创
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7.81%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7.0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 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河南中证开元创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
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410000077846784P
?不适用 |
| 民权县创新产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
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411421MA3XDXGJ05
?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安阳普闰高新技术产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91410500MA3XE95G6R
?不适用 |
| 郑州融英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普通合伙)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410100099308266P
?不适用 |
1%
二、权益变动触及 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河南中证开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民权县创
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告知函》,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12 810,088
月 日,中证开元与民权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证开元与民权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普闰高新、郑州融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814,279股减少至7,004,191 7.81% 7.00% 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减少至 ,权益变动触及 刻
度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
称 | 变动前股
数(万股) | 变动前比
例(%) | 变动后股
数(万股) | 变动后比
例(%) | 权益变动
方式 | 权益变动
的
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 | | |
| 河南中证开
元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
合伙) | 484.6331 | 4.84 | 421.5641 | 4.21 | 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____ | 2025/10/20
至
2025/12/12 |
| 民权县创新
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
伙) | 137.8525 | 1.38 | 119.9127 | 1.20 | 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____
其他: | 2025/10/20
至
2025/12/12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 | | |
| 安阳普闰高
新技术产业
投资基金
(有限合
伙) | 137.8525 | 1.38 | 137.8525 | 1.38 | / | / |
| 郑州融英企
业管理咨询
中心(普通
合伙) | 21.0898 | 0.21 | 21.0898 | 0.21 | / | / |
| 合计 | 781.4279 | 7.81 | 700.4191 | 7.00% | -- | -- |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
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
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