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301051):高级管理人员、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5-100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旋先生、股东高瞻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股东高瞻女士(姚浩先生与高瞻女士为夫妻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以及股东周旋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17,640股(其中,高瞻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周旋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7,640股)。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高瞻女士、周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股东高瞻女士、周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周旋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高瞻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3)减持股份来源: 高瞻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周旋先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应增加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股东高瞻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周旋先生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周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2、高瞻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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