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任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1:36:14 中财网
原标题: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任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任监事
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董事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时任监事沈志鹏先生、高 级管理人员徐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董事张祖蕾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93,2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361%。

公司董事黎重林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5,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47%。

公司董事颜呈祥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5,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47%。

公司时任监事沈志鹏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7%。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洋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6%。

计算股份比例时,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832,079,919股计算,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均按此标准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沈志鹏先生、徐洋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张祖蕾已减持股份147,600股,黎重林先生已减持股份192,375股,颜呈祥先生、徐洋先生、沈志鹏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张祖蕾竞价交易2025年10月16日33.0104147,6000.0177
黎重林竞价交易2025年10月15日 -2025年10月31日30.3727192,3750.0231
颜呈祥竞价交易----
沈志鹏竞价交易----
徐洋竞价交易----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张祖蕾合计持有股份21,172,8972.544621,025,2972.5268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5,293,2240.63615,145,6240.6184
 限售条件流通股15,879,6731.908415,879,6731.9084
黎重林合计持有股份823,5000.0990631,1250.0758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205,8750.024713,5000.0016
 限售条件流通股617,6250.0742617,6250.0742
颜呈祥合计持有股份823,5000.0990823,5000.0990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205,8750.0247205,8750.0247
 限售条件流通股617,6250.0742617,6250.0742
沈志鹏合计持有股份23,7000.002823,7000.0028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5,9250.0007--
 限售条件流通股17,7750.002123,7000.0028
徐洋合计持有股份85,6000.010385,6000.0103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21,4000.002621,4000.0026
 限售条件流通股64,2000.007764,2000.007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沈志鹏先生、徐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沈志鹏先生、徐洋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其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3、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沈志鹏先生、徐洋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沈志鹏先生、徐洋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2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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