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920274):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1:31:22 中财网
原标题:宏裕包材: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2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5-108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7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5年预计发生关联销售、关联采购 24,0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2 月 23日披露的 2024-084号公告。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 易内容原预计 金额累计已 发生金 额新增预 计发生 金额调整后预 计发生金 额上年实 际发生 金额调整后预计金额 与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 接受劳务       
出售产品、商 品、提供劳务销售商 品240,000, 000.00230,950, 677.5415,000,0 00.00255,000,0 00.00221,832, 091.95不适用
委托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采购商 品800,000. 00414,249. 90 800,000.0 0497,400. 76不适用
合计-240,800, 000.00231,364, 927.4415,000,0 00.00255,800,0 00.00222,329, 492.71 
备注:1.上表中“累计已发生金额”为 2025年 1-11月的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2. 在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关联方间和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为安琪酵母控股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之间会发生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事项,以上两个关联方的信息详见《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号)。


二、审议情况
(一)决策与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2.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在控股股东安琪酵母任职的委员姜德玉回避表决。
3.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在控股股东安琪酵母任职的董事姜德玉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按规定与关联方签订框架性供货合同,产品种类及价格在每批次订单中约定。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各项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方将公司视为普通供应商进行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对关联方、非关联方客户的定价主要基于市场价格制定,定价原则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新增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 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2月 1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