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高金K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148991.SZ 债券简称: 24高金K2 254896.SH 24高金K1 148487.SZ 23金投K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 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年 12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高新金投公司、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等,由“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和“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金投 K1,债券代码:148487.SZ)、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高金 K1,债券代码:254896.SH)和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高金 K2,债券代码:148991.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现就发行人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如下: 一、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发行人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东就取消监事会作出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邵鹏先生,汉族,1989年 3月出生,籍贯浙江杭州,群众,毕业于南安普顿大学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任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来宁泽先生,汉族,1992年 2月出生,籍贯浙江杭州,群众,毕业于杜伦大学会计金融专业,本科学历。任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袁佳女士,汉族,1983年出生,籍贯浙江杭州,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任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部临时负责人。 (二)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公司法》及发行人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东做出如下决定: 1、公司不设监事会及监事,原任职人员同时免去; 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法章程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和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程序。 二、上述事项影响分析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发行人治理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中信证券作为 23金投 K1、24高金 K1和 24高金 K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 23金投 K1、24高金 K1和 24高金 K2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 23金投 K1、24高金 K1和 24高金 K2之《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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