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拱城控02 : 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撤销监事、监事会并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1:12:56 中财网
原标题:24拱城控02 : 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撤销监事、监事会并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撤销监事、监事会并设置审计委员会 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3拱城01 债券代码:252330.SH 债券简称:23拱城02 债券代码:252733.SH 债券简称:23拱城04 债券代码:253223.SH 债券简称:24拱城01 债券代码:253506.SH 债券简称:24拱城控01 债券代码:148620.SZ 债券简称:24拱城控02 债券代码:148715.SZ 债券简称:25拱城控01 债券代码:524516.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年12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监事会并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2月披露的《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监事会并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监事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
1付石柱监事会主席
2宋景旻监事
3黄珏监事
4徐晓燕监事
5陈雯扬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及有权机构决议,公司不设监事及监事会,同时免去相关人员职务,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为本届董事会成员,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撤销监事、监事会并设置审计委员会已履行内部必要程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本次撤销监事、监事会并设置审计委员会以及相应公司章程变更的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此次发行人撤销监事、监事会并设置审计委员会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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