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维业股份(300621):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建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泰建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提供担保事宜属于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26,316.19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鑫路463号1301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03日 法定代表人:朱佳富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艺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市政设施管理;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建泰建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建泰建设的总资产为779,959.77万元,净资产为35,152.6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593,746.17万元,净利润为14,664.93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建泰建设的总资产为720,910.84万元,净资产为37,428.54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03,550.20万元,净利润为2,131.25万元。 4、被担保方建泰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务人: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2、保证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4、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 5、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2月3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约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依据该等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提出的经债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债权人依据合同等约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债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8、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9,377.83万元(担保余额以相应担保合同下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债务余额为准),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1.7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