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协鑫能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9:20:55 中财网
  CFi.CN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738,393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元的价格向 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863,30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295,181.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0,704,715.8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2月 21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2月 22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司基于战略规划优化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运营情况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预计完成时间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作出相应的调整。

结合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上述变更情况,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拟/实际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拟/实际投 入募集资金与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差异备注/预计完成时间
1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 设项目(注①)28,964.5828,964.580.002024年 4月已终止
2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 建设项目(注①)1,582.591,582.590.002025年 3月已终止
3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注 ①)17,028.0917,028.090.002025年 3月已结项
4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 建设项目(注②)29,385.2529,385.250.002025年 3月增加项 目建设内容,项目名 称调整为“新型储能 电站建设项目”
5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 项目(注③)45,000.0021,579.0023,421.002025年 3月拟投入 募集资金由 7亿元 调整为 4.5亿元; 2025年 12月预计完 成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月
6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 目(注③)69,004.0735,914.1333,089.932025年 12月预计完 成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月
7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 司热电联产项目30,000.0017,847.6212,152.382026年 5月
8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 二期项目(注③)8,000.006,944.421,055.582025年 12月预计完 成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2月
9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④)112,900.00112,900.000.00不适用
1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④)30,205.8930,200.005.89不适用
合计372,070.47302,345.6869,724.79  
注:①“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已终止;“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前述三个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终止/结项时点的实际投入金额。②“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前期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9,385.25万元,2025年 3月项目增加建设内容后,项目名称调整为“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后续相关新型储能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69,004.07万元。③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 2026年 12月 31日;将募投项目“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 2026年 2月 28日。④募集资金首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2,900.00万元;2024年 4月“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后,新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205.89万元。⑤表格中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公司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设募投项目专户及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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