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002316):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8:15:41 中财网
原标题:亚联发展: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9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及 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德精一”)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乾德精一持有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9,656,0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00%,减持股份触及1%及5%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公司股东乾德精一持有公司股份25,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5476%),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62,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00%。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乾德精一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76%,其持股比例由6.5476%减少至6.0000%,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股东乾德精一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乾德精一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31,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乾德精一持有公司股份19,656,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减持股份触及1%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 2201室-50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0日   
权益变动过程乾德精一因资金需求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 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931,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   
股票简称亚联发展股票代码002316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3,931,1811.0000  
合 计3,931,1811.00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3,587,2006.000019,656,019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587,2006.000019,656,0195.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 2025 8 28 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7)。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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