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300987):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5年12月)

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0:26:23 中财网
原标题:川网传媒: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5年12月)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发生的本规则所述重大投资事项、对外担保事项、重要财务事项、购买、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首先根据下属公司章程或其他制度的规定,由下属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审议;下属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再根据本规则的规定,由公司内部有权机构进行审议。

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应于每年一月份收集下属公司拟定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整理后报董事会审核批准。董事会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五条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使用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交易。(以下统称“交易”)。

上述交易应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充分讨论通过后,报董事长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长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具体各项交易的审批权限,按照公司《合同(业务)审批权限》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

第六条参加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会议的决策人应当对会议决议承担责任,会议决议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决策人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参与人可以免除责任。

第七条本规则与《公司章程》、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不一致时,按《公司章程》、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执行。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九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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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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