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星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0日 00:01:11 中财网
原标题:聚星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92011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2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温州聚一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员工持股 平台5,400,0003.48%于北交所上市前取 得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静先生担任温州聚一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与其配偶陈林霞合计持有温州聚一15.50%份额。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价格 区间拟减 持股 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温州聚 一创业 投资合不高于 1,550,00 01.00%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根据 市场北交 所上 市前自身资 金需求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易日后的3 个月内价格 确定取得 的股 份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温州聚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2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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