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300376):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8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易事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且无控股股东状态将改变。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州市国资委”)作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各方国资委审批(如需)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在取得上述批准后,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8日,公司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与荆江实业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17,568,6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18.19%),东方集团将原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16,860,914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0.73%,与广东恒锐拟转让股份合称“标的股份”)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荆江实业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434,42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6%,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18.92%)。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5.61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2,437,149,573元。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同日,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于2025年12月8日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东方集团承诺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即本次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至荆江实业名下之日)满五年之日的期间,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721,966,914股)所对应的表决权,该部分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1.01%,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31.4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荆江实业未持有公司股票;广东恒锐持有公司417,568,6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18.19%,拥有表决权的股份417,568,600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18.19%;东方集团持有公司738,827,82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3%,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32.18%,拥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0%。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54,729,69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1%,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37.22%,拥有表决权的股份115,901,864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8%,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5.05%。 本次权益变动后,荆江实业持有公司434,429,51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8.66%,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18.92%,拥有表决权的股份434,429,514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6%,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18.92%;广东恒锐不再持有公司股票;东方集团持有公司721,966,91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1.01%,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31.44%,拥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0%。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37,868,77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9%,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36.49%,拥有表决权的股份115,901,864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8%,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5.05%。 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荆江实业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恒锐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集团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各方国资委审批(如需)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在取得上述批准后,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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