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锦浪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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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9:00: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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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676,583,8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6,765,838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1,676,583,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943,396.22元保荐费)9,337,542.17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667,246,257.83元,已由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130,622.90元(不含税金额)及预付保荐费943,396.22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2,172,238.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1
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358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欧赛瑞斯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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