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好上好(001298):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5-096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8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已审批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6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88,000万元,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132,000万元,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未超过已批准的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全资孙公司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北高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已到期,近日,香港北高智已向杭州银行重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与杭州银行重新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协议”),为香港北高智在杭州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北高智”)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协议”),为前海北高智在上海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E4T1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1507A 法定代表人:王玉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8月5日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公司关系:前海北高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前海北高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基本情况 名称: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HONESTARTECHNOLOGY CO.,LIMITED) 商业登记证号码:67927310 注册地:香港新界葵涌工业街24-28号威信物流中心14楼A室 董事:朱植满 已缴纳出资额:12,020,000美元 成立日期:2017年7月5日 经营范围:电子贸易及技术外包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高智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一)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范围: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二)公司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债务人: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 3 、保证人: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7、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累计人民币166,522.80万元(按照2025年11月28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0789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67%。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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