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顺发恒能: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8:20:33 中财网
  CFi.CN讯: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该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或“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5)。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所原委派黄婵娟为项目合伙人、秦林林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虹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所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陈达华、曾小金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陈达华和曾小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变,仍为李虹。

二、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达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8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小金,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7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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