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同益股份(300538):为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代理采购等业务提供担保(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的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分子”)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盐城分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南京银行盐城分行向江苏高分子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与南京银行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高分子向南京银行盐城分行上述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江苏高分子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江苏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及上述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879.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9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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