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减持计划调整

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8:30:27 中财网
原标题:科恒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减持计划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4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减持计划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鉴于江门市科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75,893,365股变更为275,514,715股,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已披露的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分别调整为2,755,147股、5,510,294股。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此外,公司总股本由275,893,365股变更为275,514,715股,万国江先生减持计划做出相应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起始 日期解除 日期质权人
万国江7,460,00033.93%2.71%2024-12-052025-12-08康和百兴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股本总数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累计被质 押数量 (股)累计被 标记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标 记合计数 量(股)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合计 数量(股)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万国江21,989,5167.98%12,913,113058.72%4.69%5,463,11342.31%00.00%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股本总数计算。

三、股东减持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78,650股。因此,总股本由275,893,365股变更为275,514,715股,注册资本由275,893,365元变更为275,514,715元,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万国江先生拟通过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58,934股,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17,867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的实际情况,万国江先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由不超过2,758,934股调整至不超过2,755,147股,占公司最新股本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由不超过5,517,867股调整至不超过5,510,294股,占公司最新股本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

除减持数量调整外,万国江先生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调整是基于公司股本总数变动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调整事项与万国江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2、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股东万国江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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