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美芝股份(002856):重大诉讼进展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21:41:07 中财网
原标题:美芝股份: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和解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诉讼请求金额暂计18,434,135.14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和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和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GQZH-3标房建工程清远站及清远综合体玻璃幕墙等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5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民初14023号】,经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被告达成和解,法院予以确认。

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与被告一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双方确认,于2018年6月20日签订了《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GQZH-3标房建工程清远站及清远综合体玻璃幕墙等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8GQCL-088),截止至起诉之日,公司共计向被告一送货48,139,347.78元,被告一向公司已付货款31,165,851.6元,未付货款16,973,496.18元。

2.被告同意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完毕人民币1,450万元。

3.如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则公司有权按照起诉本金人民币16,973,496.18元及利息(以16,973,496.18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7日起按年利率3.6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及实现债权费用138,575.65元(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6,202元、保全费5,000元、担保费7,373.65元、律师费60,000元)的总金额,扣除被告已支付部分后,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清偿顺序为实现债权费用、利息、主债务本金。

4.如被告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后,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所涉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再无其他争议。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和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和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粤1802民初14023号】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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