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3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21:05:12 中财网
【20:58 艾融软件: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数 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 持 原因
孟庆 有不高于 4,195,6002%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本公告 披露之 日起30 个交易 日后的 3个月 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上市前 取得 (含权 益分派 转增部 分)个人 资金 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孟庆有先生拟在本次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 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20:33 海格通信: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规划。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以及减持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500,000股(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1421%)。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
杨海洲先生此前作出的有关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海洲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20:23 创识科技: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票及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时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减持的数量及比例:田暐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1%);吴桢林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江秀艳女士拟减持不超过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田暐先生、吴桢林先生、江秀艳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23 宏德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资金使用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杨金德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1%。南通悦享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9%。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四)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五)拟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具体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决定。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六)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杨金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④自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⑤本人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其他规定。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之意向。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人将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②在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A.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B.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C.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D.信息披露。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E.减持比例: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金德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杨金德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南通悦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南通悦享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

(2)通过南通悦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正玉、许玉松、李荣、朱懂飞、张亚军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④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后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⑤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

⑥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通悦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南通悦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七)杨金德、南通悦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18 国信证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
(1)华润信托:资产配置调整需求
(2)一汽投资:补充经营发展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
(1)华润信托: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一汽投资: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
(1)华润信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
(2)一汽投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3月14日)。一汽投资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其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系依法承继并严格遵守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作出的承诺:“本公司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1、华润信托
(1)华润信托在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前作出的相关承诺
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华润信托于2014年4月16日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见等事项的声明、承诺及约束措施》,作出以下相关承诺:
国信证券A股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国信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每年减持的国信证券股份数量不超过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5%(以下简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价格不低于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减持价格下限”);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任何数量的股份。本公司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国信证券,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自国信证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如国信证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公司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华润信托因参与认购国信证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作出的相关承诺2019年4月2日,华润信托作出承诺:自国信证券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0年7月15日)前6个月至非公开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华润信托将不减持所持国信证券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2020年7月24日,华润信托承诺其认购国信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2020年8月14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润信托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一汽投资在《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承诺函》作出如下相关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发生下述情形时,及时通知国信证券,并督促国信证券及时向证监会报告或者报批:……决定转让所持有的国信证券股份。

2、本公司依法承继并严格遵守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国信证券作出的各项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见等事项的声明、承诺及约束措施》等。”原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见等事项的声明、承诺及约束措施》中作出如下相关承诺:
“1、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本公司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

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公司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汽投资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华润信托、一汽投资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如适用)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润信托、一汽投资不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


【19:38 科锐国际: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泰永康达因自身经营所需。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九十个自然日内进行(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3月27日),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泰永康达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904,100股,占科锐国际当期总股本3%,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968,064股;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3,936,127股(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且不低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此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19:38 经纬辉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陈建波先生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3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

5、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7、陈建波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19:38 中富电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4,3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28,602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42,9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新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7、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9:38 *ST绿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百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百兴”,由江苏百兴房 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持有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绿康生化”)股份7,770,7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拟自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3月29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62,474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百兴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 如下:(一)股东名称:江苏百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江 苏百兴持有公司股份7,770,7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3.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54,1581.00% 3,108,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股1
(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并遵从相关 合规要求(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百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深圳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规定的情形。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不属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公司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的情况,此次股东减持符合相关要 求。1.《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19:23 东威科技: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石国伟先生直接持有公3,880,3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其中,2,118,182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前的股份,1,762,200股来源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核心技术人员江泽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794,4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其中2,491,927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前的股份,2,302,541股来源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石国伟先生、江泽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500,000股和2,800,000股,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11%。董事石国伟先生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石国伟先生及江泽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19:13 博杰股份:关于股东及公司董事兼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2、减持数量:博展投资、博望投资合计减持不超过624,275股,陈均先生减持不超过100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则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原因:自身/个人资金需求。


【18:53 中自科技: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鞍岭英”)持有公司股份6,45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2年10月24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银鞍岭英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银鞍岭英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586,935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195,6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91,2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1
银鞍岭英可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减持方式由银鞍岭英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如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大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银鞍岭英将可能根据新规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18:53 香飘飘:香飘飘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大股东杨冬云先生共持有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1,527,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上述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及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大股东杨冬云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9,8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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