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均胜电子:(I)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II)建议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99) (i)建議修訂《公司章程》 及 (ii)建議修訂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建議修訂《公司章程》 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5年7月29日完成回購13,030,980股A股,並於2025年7月31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完成註銷回購13,030,980股A股。上述註銷完成後,本公司註冊資本由人民幣1,408,701,543元變更為人民幣1,395,670,563元,總股本由1,408,701,543股變更為1,395,670,563股。 經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聯交所」)批准,本公司發行的155,100,0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額配售權之前)已於2025年11月6日在香聯交所主板上市交易。整體協調人(為其自身及代表國際銷商)於穩定價格期間並無行使超額配售權,故超額配售權已於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失效。本公司本次共計發行155,100,000股H股股份,本公司總股本由1,395,670,563股增加至1,550,770,563股,註冊資本由人民幣1,395,670,563元增加至人民幣1,550,770,563元。 此外,為進一步促進公司規範運作,健全內部治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訂)》(「《章程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4月修訂)》(「《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公司擬不再設置本公司監事會(「監事會」),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監事會相關職權,《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相應廢止,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中涉及監事會、監事的規定不再適用。 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最新規定,本公司擬對《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進行修訂。 本公司監事已確認彼等與本公司監事會、董事會無不同意見,也無與其退任有關的其他事項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債權人或香聯交所注意。 修訂《公司章程》及取消監事會的事項尚需本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後方可生效。在此之前,第十一屆監事會仍將繼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履行監事會的職責。 建議修訂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根據《公司法》《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公司擬修訂《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規定》《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事務所選聘制度》及《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管理制度》。 前述議案將提交本公司股東會審議。 一份載有(其中括)上述議案詳情的通函,連同股東會的通告,將適時刊發。 承董事會命 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王劍峰先生 中國寧波,2025年12月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括:(i)執行董事王劍峰先生、陳偉先生、 李俊彧女士及蔡正欣先生;(ii)非執行董事朱雪松先生及周興宥先生;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魏學哲教授、魯桂華教授、余方教授及席絢樺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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