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均胜电子:海外监管公告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99)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由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公告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王劍峰先生 中國寧波,2025年12月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括:(i)執行董事王劍峰先生、陳偉先生、李俊彧女士及蔡正欣先生;(ii)非執行董事朱雪松先生及周興宥先生;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魏學哲教授、魯桂華教授、余方教授及席絢樺女士。 证证券券代代码码::660000669999 证证券券简简称称::均均胜胜电电子子 公公告告编编号号::临临22002255--007766 宁宁波波均均胜胜电电子子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第第十十一一届届监监事事会会第第二二十十一一次次会会议议决决议议公公告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玉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审议议并并通通过过了了《《关关于于取取消消监监事事会会等等事事项项并并修修订订<公公司司章章程程>的的议议案案》》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相应修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同步废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取消公司监事会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12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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