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三一重工: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戰略發展需要,提升公司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確定公司發展規劃,健全投資決策程序,加強決策科學性,提高重大投資決策的效益和決策的質量,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1號-規範運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本委員會是董事會下屬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投資決策、ESG發展進行研究並向公司董事會提出建議和方案。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本委員會成員由三名以上董事組成,至少括一名獨立董事。 第四條 本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過半數獨立董事或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公司董事長擔任。 第六條 本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由委員會根據上述第三至第五條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第七條 本委員會下設投資評審小組,由公司總裁任投資評審小組組長,另設副組長1-2名。 第八條 公司總裁辦公會是公司ESG戰略和決策的執行機構,下設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各關鍵崗位副總裁擔任委員,負責ESG事項的具體執行工作。總裁會向本委員會匯報ESG戰略與決策執行情況,並為本委員會對ESG發展的研究和建議提供所需的信息。 第九條 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權限: (一) 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規劃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二) 對《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批准的重大投資融資方案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三) 對《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批准的重大資本運作、資產經?項目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四) 對公司ESG戰略和目標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五) 對ESG戰略和目標的工作實施進展進行檢查,聽取公司總裁會的工作匯報,並提出意見; (六) 對公司年度社會責任報告(ESG報告)進行審議,並提出意見;(七) 對其他影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八) 對以上事項的實施進行檢查; (九)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第十條 本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委員會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 第四章 決策程序 第十一條 投資評審小組負責做好委員會決策的前期準備工作,提供公司有關方面的資料: (一) 由公司有關部門或控股(參股)企業的負責人上報重大投資融資、資本運作、資產經?項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報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況等資料; (二) 由投資評審小組進行初審,簽發立項意見書,並報委員會備案;案; (五) 本委員會根據投資評審小組的提案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將討論結果提交董事會,同時反饋給投資評審小組。 第十二條 針對ESG管理事宜,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負責做好本委員會決策的前期信息收集、資料整理、建議方案及ESG報告的編製工作,並向總裁會提交審議,總裁會審議後向本委員會提交正式提案。本委員會根據公司總裁會的資料召開會議,並將會議結論及形成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同時反饋給公司總裁會。 第五章 議事規則 第十三條 本委員會根據實際需要召開會議,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他一名委員(獨立董事)主持。 第十四條 本委員會會議應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每一名委員有一票的表決權;會議做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委員的過半數通過。 第十五條 本委員會會議表決方式為舉手表決或投票表決;臨時會議可以採取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 第十六條 投資評審小組組長、副組長、總裁會負責人以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負責人可列席本委員會會議,必要時亦可邀請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 第十七條 如有必要,本委員會可以聘請中介機構為其決策提供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條 本委員會會議的召開程序、表決方式和會議通過的議案必須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細則的規定。 第十九條 本委員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委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公司董事會秘書保存。 第二十條 本委員會會議通過的議案及表決結果,應以書面形式報公司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 本工作細則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工作細則中「獨立董事」的含義與《香上市規則》中「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含義一致。 第二十三條 本工作細則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細則如與國家將來頒佈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並立即修訂,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四條 本工作細則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之日生效並實施,修改時亦同。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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