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北控水务集团(00371):公告 - 发行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及按上市规则第13.18条规定作出之一般披露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 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 發行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 及 按上市規則第13.18條規定作出之一般披露 本公告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18條之披露規定而發表。 發行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 本公司董事會謹此公佈,本公司已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提交申請統一註冊額度為人民幣150億元的多品種債務融資工具及於二零二五年六月獲得批准,可適時發行。 本公司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行2025年度第三期本金額為人民幣10億元的中期票據(「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期限為五年。本公司擬將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募集資金全部用於償還境外金融機構借款的用途。 如有任何歧義,則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之本金額、年期、利率、發行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募集所得資金用途及其他重要資料,須以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發行時刊發之募集說明書所載者為準。 有關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發行涉及的募集說明書及其他文件,將於發行時在 中 國貨 幣網 (www.chinamoney.com.cn) 和 上 海 清算 所 網 站(www.shclearing.com.cn)上刊登。 按上市規則第13.18條規定作出之一般披露 於控制權變更後,本公司(當中包括)可能需要贖回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 根據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的條款,控制權變更乃指發生下列任何一項事項: (a) 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北控集團」) 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低於35%投票權; (b) 北控集團無或不再監督本公司; (c) 北控集團非或不再直接或間接為本公司單一最大股東;或 (d) 北控集團所提名之人士未能組成本公司董事會的大多數成員。 本公司將遵守上市規則第13.21條所要求之披露有關資料,惟只要導致有披露責任產生的情況繼續存在。 承董事會命 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熊斌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由八名執行董事包括熊斌先生(主席)、周敏先生(行政總裁)、李海楓先生、沙寧女士、張文江先生、周雪燕女士、董渙樟先生及李力先生,一名非執行董事袁建偉先生,以及五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佘俊樂先生、郭銳先生、周安達源先生、戴曉虎先生及陳肇始女士組成。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