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翌日披露报表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8:06:01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翌日披露报表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5年12月5日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
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普通股股份類別H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00386說明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庫存股份變動每股發行/出售價 (註4)已發行股份總數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 目佔有關事件前的現有已發 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 份)數目百分比 (註3)庫存股份數目  
23,945,350,600 023,945,350,600 
 %   
23,945,350,600 023,945,350,600 
     
     

5,410,0000.02 % HKD 4.09
5,506,0000.02 % HKD 4.08
5,800,0000.02 % HKD 4.08
8,100,0000.03 % HKD 4.07
4,530,0000.02 % HKD 4.06
4,776,0000.02 % HKD 4.13
3,652,0000.02 % HKD 4.14
4,250,0000.02 % HKD 4.2
5,148,0000.02 % HKD 4.24
2,928,0000.01 % HKD 4.19
2,398,0000.01 % HKD 4.21
3,172,0000.01 % HKD 4.28
4,072,0000.02 % HKD 4.37
4,256,0000.02 % HKD 4.37
3,708,0000.02 % HKD 4.46
3,468,0000.01 % HKD 4.41
6,740,0000.03 % HKD 4.42
3,788,0000.02 % HKD 4.42
5,532,0000.02 % HKD 4.44
6,092,0000.03 % HKD 4.56
8,000,0000.03 % HKD 4.57
8,250,0000.03 % HKD 4.46
4,054,0000.02 % HKD 4.39
266,0000.001 % HKD 4.37
11,000,0000.05 % HKD 4.42
9,010,0000.04 % HKD 4.47
9,250,0000.04 % HKD 4.43
1,128,0000.005 % HKD 4.43
1,200,0000.005 % HKD 4.51
1,800,0000.008 % HKD 4.52
1,732,0000.007 % HKD 4.5
860,0000.004 % HKD 4.5
1. 回购股份佔有關事件前的現有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百分比是依據本公司已發行H股股份數目總額23,945,350,600股計算。

備註:



第一章節註釋:
1. 請填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刊發的上一份「翌日披露報表」或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B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B條刊發的上
一份「月報表」(以較後者為準)的期終結存日期。

2. 請列出所有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須披露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連同有關的變動日期。每個類別須獨立披露,並提供充足資料,以
便使用者可在上市發行人的「月報表」內識別有關類別。例如:因多次根據同一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多次根據同一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多次發行的股份,必須綜合計算,在同
一個類別下披露。然而,若因根據兩項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根據兩項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進行的發行,則必須分開兩個類別披露。

3. 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變動的百分比將參照該份「翌日披露報表」所披露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期初結存計算。

4. 在購回/贖回股份的情況下,「每股發行/出售價」應理解為「每股購回價」或「每股贖回價」。

若股份曾以超過一個每股價格發行/出售/購回/贖回,則須提供每股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

5. 期終結存日期為最後一宗披露的相關事件的日期。

6. 就購回/贖回股份而言,若有關事件經已發生,則須作出相關披露(受《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 13.25A及13.31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3(1), 17.27A及17.35條的規定所規
限),即使該等購回/贖回股份尚未被註銷。

若購回/贖回股份將於期終結存日期之後購回/贖回結算完成之時予以註銷,則該等購回/贖回股份仍屬A部所述期終結存當日的已發行股份的一部分。該等購回/贖回股份的詳情應在B部作
出披露。

7.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内容的建議格式。上市發行人可按個別情況就不適用的項目予以修訂。

8. 在此「相同」指:
-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購回報告

     
普通股股份類別H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00386說明   
     
購回股份數目購回方式 (註1)每股購回價或每股最高購回價 (元)每股最低購回價 (元)付出的價格總額 (元)
860,000於本交易所進行HKD 4.52HKD 4.48HKD 3,871,720
     
     
     
     
     
     
     
     
     

1. 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1)(c)條,發行人根據一般性授權回購股份不得超過其各類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的10%。

備註:

2. 上述B 4) 根據購回授權在本交易所或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股份的數目佔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當日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的百分比是依據本公司於2025
年5月28日已發行股份數目總額121,281,555,698股計算。

第二章節註釋:

1. 請註明該次購回是於本交易所、另一家證券交易所 (列明交易所名稱)、以私人安排方式或以全面收購方式進行。

2. 除《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3)(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2條所述的豁免外,未經本交易所批准,發行人於任何一次購回股份後的30天內,不論該次購回是否在本交易所進行,均不
得(i) 發行新股,或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或(ii)公布發行新股,或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的計劃。

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報告 不適用
黃文生
呈交者:
(姓名)
副總裁、董事會秘書
職銜: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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