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信资源(01205):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组成变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05)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及 審核委員會組成變更 中信資源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林晨教授(「林教授」)獲委任以下職務,自2025年12月5日下午五時正起生效: (1) 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2)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 林教授的履歷詳情如下: 林教授,47歲,於財務金融領域擁有逾20年經驗。林教授自2025年6月起為香港大學署理副校長兼副校長(商業),並自2013年起為香港大學財務金融學講座教授以及寶光基金教授席(金融學)教授。林先生於2000年7月獲中國廣東省華南理工大學頒授工學學士學位,並分別於2004年5月、2005年8月及2006年8月獲美國佛羅里達州大學頒授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碩士學位及博士學位。 林教授自2019年起為香港貨幣及金融研究中心顧問委員會委員、自2021年3月起為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金融科技諮詢小組委員、自2021年8月起為恆生指數顧問委員會委員、自2022年6月起為歐洲科學院院士、自2023年3月起為英國社會科學院院士、自2023年7月起為香港政府推廣Web3發展專責小組的非官方成員及自2023年10月起為香港金融管理局央行數碼貨幣專家小組成員。林先生亦自2016年至2022年擔任香港金融管理局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貨幣發行委員會委員。 林教授自2019年12月起擔任招商局置地資管有限公司(招商局商業房託基金(其基金單位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1503)的管理人)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23年10月及2025年6月起擔任皆於聯交所上市的十月稻田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676)及芯智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166)各自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自2025年3月起擔任水滴公司(一家於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WDH)的獨立董事。 本公司與林教授就林教授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任命已簽訂一份委任書。林教授於本公司並無固定服務期限,其任命生效後可於本公司下屆股東大會上退任及膺選連任,其後根據本公司細則可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 林教授將有權獲得每年40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及每年30,000港元的董事委員會成員酬金。該等袍金乃根據本公司向其他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委員會成員支付酬金的相同依據釐定。 於本公告日期,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定義而言,林教授並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任何權益。 林教授確認,除上文披露者外,(i)彼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其他關係;(ii)彼目前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iii)彼於過去三年並無擔任任何其他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的董事;及(iv)概無與上述任命有關的其他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證券持有人垂注,亦無與上述任命有關的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條任何規定而作出披露。 林教授進一步向本公司確認(i)彼就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述各因素的獨立性;(ii)彼過去或目前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業務中概無任何財務或其他利益,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亦無任何關連;及(iii)於林教授獲委任時不存在可能影響其獨立性的其他因素。 承董事會命 中信資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郝維寶 香港,2025年12月5日 在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郝維寶先生及王新利先生,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為陳健先生,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陸東先生、呂德泉先生、蔡晉博士及林晨教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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