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30062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7:56:26 中财网
原标题:华测导航: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向忠保证向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导航”)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向忠先生《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1
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10,494,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5%)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向忠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3月28日,但窗口期不转让)以大宗交易方式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0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及本次交易概述
1、转让方:公司股东王向忠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94,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5%。

2、受让方:广发资管申鑫利7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广发资管申鑫利72号”),本次转让前,广发资管申鑫利72号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个人资产管理需要,王向忠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2,600,000股给广发资管申鑫利72号,并已与广发资管申鑫利72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向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计划的主要内容

转让 原因转让方 2 式计划转让 股份来源计划转让 股份数量 不超过 3 (股)占公司 总股本 的比例转让价格
个人 资产 管理 需要大宗交 易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之前持有 的股份、股权激 励计划(包含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部分)2,600,0000.3306%按照大宗交易的相关 规定(有价格涨跌幅限 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 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 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 格范围内确定),以及 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 确定
王向忠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向忠先生在华测导航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1、发行前王向忠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及通过上裕投资、尚坤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及通过上裕投资、尚坤投资间接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若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2
王向忠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上述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转让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王向忠减持股份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且本人承诺或依法规定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若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①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②本人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王向忠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王向忠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实施本次股份转让计划。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王向忠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系王向忠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在按照上述计划实施期间,王向忠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公司将敦促王向忠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本次转让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王向忠《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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