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688213):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5-048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持有A类股份及B类股份的股东对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进行表决时,持有A类股份的股东每股可投5票,持有B类股份的股东每股可投1票。但公司股东大会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均可投1票:(一)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二)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四)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大会对前款第(二)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除外。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24日17:00前发送邮件至ir@smartsenstech.com。 889 8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 号科技绿洲四期 号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1 原件(格式见附件 )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须在2025年12月24日17:00前发送至ir@smartsenstech.com,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须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电话:021-64853572 邮箱:ir@smartsenstech.com 联系人:黄敏珺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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