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5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12月03日 21:40:42 中财网
【21:33 南华仪器:关于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股份减持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股东名 称减持 的原 因股份来源减持数量 (股)减持 方式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 例减持期 间价格区间
叶淑娟个人 资金 周转 需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之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 (包括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送 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部 分)1,201,685集中 竞价0.89%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十五个 交易日 后的三 个月内根据减持时市场 价格确定,减持 价格不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
苏启源       
   322,813    
     0.24%  
李红卫       
   58,437    
     0.04%  
伍颂颖       
   19,125    
     0.01%  
周柳珠       
   16,256    
     0.01%  
(二)本次股份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形一致。

(三)以上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21:13 熊猫乳品: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姓名股份 来源减持 期间价格 区间减持 方式拟减持数 量(股)拟减持 比例减持 原因
泰安宝升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公司首 次公开 发行前 已发行 的股份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 月内参考减持 时市场价 格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 易300,0000.2419%自身 资金 需求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2025年12月25日-2026年3月24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21:13 华凯易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
股东名称拟减持的股份来源
周新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公司2024年实施股权激励 授予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原 一致行动人神来科技非交易过户的股份。
何志良神来科技非交易过户的股份,二级市场交易买入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
周新华11,763,7972.91%2.97%
何志良118,8260.03%0.03%
合计11,882,6232.94%3.00%
周新华先生及何志良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1,882,6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4%。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0%;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2.00%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股份数量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5日-2026年3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5、本次拟减持的方式: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

6、本次拟减持的价格区间:将根据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周新华先生及何志良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或承诺的情形,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是否履 行完毕
周新华2024年重大资产重组所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通 拓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重声明与承诺如 下: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本人/本企业 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本企 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 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3、如 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 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本企业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 样遵守上述承诺。4、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已 于 2024年 7月2日 履行完 毕
周新华2024年重大资产重组所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通 拓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重声明与承诺 如下: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本人无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 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3、如上市公司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 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4、如违 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已 于 2024年 7月2日 履行完 毕
周新华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锁定期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及其关联方神来科技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 凯创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 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 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本公司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周新华及其关联方神来科技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 本公司股东及其配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本人/本公司股东及其配偶从华凯创意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如本人/本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本公司股东及其配 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已 于 2020 年 1月 20日履 行完毕。 周新华 曾系公 司董事 长、总经 理,于 2024年 8月 12 日卸任, 截至本 公告披 露日,其 离职时 间已满6 个月,相 关承诺 已履行 完毕。
注:已清算注销的神来科技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于非交易过户完成时由其股东周新华先生、何 志良先生全部承继,直至全部承诺内容履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来科技不存在此前 已作出、已公开披露且尚未履行完毕的与股份变动有关的承诺。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新华先生及何志良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周新华先生曾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2024年8月12 6
日卸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离职时间已满 个月,减持不受其曾系公司董监高身份的限制。


【21:13 德尔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减持股数不超过45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

(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方式:采取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87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36%。

5、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相应调整。

7、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戊戌15号基金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8、戊戌15号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19:53 永兴材料: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邹伟民70,0000.0130%0.0132%
高亦斌70,0000.0130%0.0132%
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减持区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目前,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53 坚朗五金: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白宝萍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6%)。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出具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公司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不再担任公司上述职务,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
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
各项承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19:53 腾达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主体:腾众投资
2、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

6、拟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0%。

7、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腾众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8、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腾众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腾众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四)本次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众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与股份限售、减持相关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直接持有 发行人股 份的股东 腾众投资股东所持 股份的限 售安排、自 愿锁定股 份、延长锁 定期限及 股东减持 意向的承 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已履行完毕。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若本企 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公司股票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的情况下,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则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本企业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承诺在减持前15个交易 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若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上述减持规定有变化的,本企业承诺按照相关新规执行,不视为 违反承诺。正在履行中。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本 企业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在履行中。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减持发行人首 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 及信息披露的规定。正在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众投资合伙人间接持股及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间接持股数量(股)股份占比(%)合伙人类型限售状态
1徐行军8,300,00046.11普通合伙人限售履行中
2沈基逵3,300,00018.33有限合伙人限售履行中
3杨金道2,800,00015.56有限合伙人限售履行中
4刘剑波2,000,00011.11有限合伙人限售履行中
5刘健444,4502.47有限合伙人已解除限售
6沈绍奇444,4502.47有限合伙人已解除限售
7沈宏伟266,7001.48有限合伙人已解除限售
8张梅222,2001.23有限合伙人已解除限售
9柯瑞娣222,2001.23有限合伙人已解除限售
合计18,000,000100.00-- 
注:(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徐行军、刘剑波、杨金道、沈基逵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通过腾众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8,300,000股、2,000,000股、2,800,000股、3,300,000股,
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基逵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触发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延长锁定期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刘健、沈绍奇、沈宏伟、张梅、柯瑞娣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未做任何承诺,本次拟减持合计1,600,000股股份由刘健、沈绍奇、沈宏伟、张梅、柯瑞娣5名股东持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众投资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9:53 天山铝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曾超懿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20年7月重组上市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敏感期不减持)进行。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49,300股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曾超林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20年7月重组上市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敏感期不减持)进行。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49,300股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曾超懿、曾超林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

三、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曾超懿和曾超林在2020年7月6日承诺:“1、本人/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前述锁定期届满时,如本人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尚未届满或本人尚未履行完毕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则前述锁定期应延长至业绩承诺期间届满且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4、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5、若本人/本公司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2、曾超懿和曾超林在2023年7月8日承诺:“本人/单位作为公司的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人/单位就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一、本人/单位所持股份自2023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本人/单位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二、若在上述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19:03 大地电气: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 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南通康达 投资咨询 中心(有 限合伙)不高于 1,417,2001.5001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30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上 市前取得 的股份自身资 金需求
南通同达不高于0.4999集中竞自本公告披露之根据市场北交所上自身资
投资咨询 中心(有 限合伙)472,300%价或大 宗交易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价格确定市前取得 的股份金需求
注:南通康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同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均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财务总监陈龙全先生、董事夏金龙先生、副总经理高兵先生通过南通康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李玉蕾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徐培军先生、已离任监事仇晓庆先生通过南通同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离任监事不参加本次减持计划、不参与本次减持收益分配。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南通康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南通康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同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尚在履行中的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期届满,本企业拟减持大地电气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大地电气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协议方式及/或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大地电气,并由大地电气及时予以公告,自大地电气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可以减持大地电气股份。

(3)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本企业由于大地电气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持的大地电气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大地电气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大地电气,则大地电气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其所有。

(5)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企业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锁定承诺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康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南通同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8:58 美凯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且杭州灏月与TaobaoChinaHoldingLimited(以下简称“淘宝控股”)、NewRetailStrategicOpportunitiesInvestments4Limited(以下简称“新零售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49,696,9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8.03%。其中,杭州灏月持有公司235,073,94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0%;一致行动人淘宝控股持有公司72,311,4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66%;一致行动人新零售基金持有公司42,311,48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9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杭州灏月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
130,641,979股(占公司总股本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547,326股(占公司总股本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094,653股(占公司总股本2%)。

杭州灏月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并在窗口期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交易股份的静默期内不得减持)。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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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灏月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8:28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秦大乾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83,1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秦大乾先生将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578,247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18:08 科博达: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丽女士、范建华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800股、45,00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34%、0.01114%。

王丽女士及范建华先生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丽女士、范建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3
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窗口期等不得减持期间不得减持)分别不超过11,400股、11,200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遵守窗口期相关规定。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王丽女士、范建华先生发来的《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7:43 唯赛勃:唯赛勃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唯赛勃”)持有公司股份105,630,0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79%,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7月29日起上市流通。

? 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减持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建新先生为香港唯赛勃股东,公司近日已收到谢建新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参与本次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减持事项的承诺函》,谢建新先生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事项。本次减持为定向减持非实际控制人持有的部分股票。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除实际控制人以外其他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香港唯赛勃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4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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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香港唯赛勃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7:38 东方电气: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副总裁王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0007%;
副总裁胡修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0019%;副总裁但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0.00087%。

? 王军先生、胡修奎先生、但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期间除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王军先生减持不超过
6250股、胡修奎先生减持不超过16250股、但军先生减持不超过7500
股。以上人士减持股数均不超过其本人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7:23 腾景科技:腾景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景科技”)股份2,540,3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63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该股东目前持股比例5%以下,本次披露减持公告主要是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承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到期及自身资金需求,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540,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9639%),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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