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12月03日 21:20:14 中财网
【20:43 三环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环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5,133,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79%,最高成交价为3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75,423,107.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8 同济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同济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2025 10 22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年 月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415,52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068%)回购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5 11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
持股数量4,415,520股
持股比例0.706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4,415,52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0月22日
减持数量4,415,52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30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0股
减持价格区间0~0元/股
减持总金额0元
减持比例0%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7068%
当前持股数量4,415,520股
当前持股比例0.7068%
(一)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二)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2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8 中科创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科创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6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回购专项贷款用于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5.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69.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3,454.88万元(不含手续费)。

公司上述回购实施情况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实施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8 神马电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马电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7/30,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7月30日~2026年7月29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7,977,424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8480%
累计已回购金额23,666.6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8.36元/股~31.98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9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7)、《关于以集中竞1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977,424股,占公司总股本431,684,575股的比例为1.8480%,成交最低价为28.36元/股,成交最高价为31.9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36,666,368.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8 九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3、通过持续的股份回购计划,积极预防和应对系统性、突发性、极端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27.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与前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05%),最高成交价为35.59元/股,最低25.52 / 21,944.36
成交价为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中胤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胤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胤时尚”)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9.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于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6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45,832.9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进行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ST联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联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04,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3%,最高成交价为4.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194,9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中国交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交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5月31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17日—2026年6月16日
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9,345,9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803%
累计已回购金额257,300,838.91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47元/股—8.98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3.5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交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29,345,900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98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7亿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金风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风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关于回购 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并经2025年5
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
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A股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13.28元/股(含)调整为13.1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按回购金额上限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3.1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3,805.1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0%。按回购金额
下限3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3.1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总数为2,283.1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A股股份。

二、关于回购 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H股的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并经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
及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以自有资金回购H股股份,回
购股份总数不超过本议案于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当日公
司已发行H股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10%。回购价格不能
等于或高于回购日之前5个交易日H股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的
105%。公司回购H股股份将予以注销或持做库存股份。本次回购H
股股份的授权有效期将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公司股
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改本授权之日的较早
日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H股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凯龙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龙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1,223,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6%,15 6 2025
实施期限为自出售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即 年11月17日至2026年5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9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拟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20.00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2024-013
号: )。

截至2024年5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706,128.5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4月16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回购股份数量为31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8%,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6,012,07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19.3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8.62元/股,成交均价为18.97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出售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本次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德迈仕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迈仕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3.69元/股(含)调整至45.0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2025 11 28
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实朴检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实朴检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该部分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4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第二期)价格上限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22.4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2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3日、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第二期)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7%,最高成交价为3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1,723,03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回购报告书(第二期)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内容,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蜂助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蜂助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公司披露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以公司总股本220,385,49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135,780后的股本,即218,249,71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824,971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2元/股调整为32.30元/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85,860,403股,同时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7.4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4.8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上月末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85,593,903的0.31%,最高成交价为41.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6元/股,交易总金额为30,850,838.3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3 华源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源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6.00/ 150%
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75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87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6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 11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尚未开展此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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