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益光电”)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因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部分交易对价,部分交易对手方在取得公司股份后将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5次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的股份数量应为整数并精确至个位,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发行股份总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6,069,21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64%(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创益、深圳勤益已与龚俊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将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龚俊强行使。同时,表决权委托方与龚俊强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在处理有关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及所有重大事宜决策需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事项时,根据龚俊强意见采取一致行动。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发生变化。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69,048,766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拟发行股份为16,069,215股,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为285,117,981股。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交所的上市条件。 假定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文件。 (三)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1 、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3、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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