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益光电”)10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核查如下: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因本次重组事项申请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9日,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4月16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价格、创业板指数(399006.SZ)、申万光学光电子行业指数(代码:801084.SWI)的涨跌幅情况如下:
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因素后,公司股价的涨幅分别为-0.76%和-0.73%,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公司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 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公司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自申请停牌后,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尽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揭示。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因素后,公司股价的涨幅分别为-0.76%和-0.73%,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公司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尽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揭示。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杨兆曦 龚湛珂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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